第125章 :大仙儿程云飞(盟主托米加更)

重回1978 一勺往事 1194 字 3个月前

谢虎山觉得自己和韩红兵以及二喜这一人两狗,已经是从唐代建村以来中坪村的所有村民中,真正享受过上流物质生活的人和狗。

在火车上的三十多个小时,简直生活的实在是太舒服了。

在火车上三十多个小时,每个人用热水洗了两次澡,就凭这一点,就足够让中坪村众人仰望。

而且每每临近用餐时间,乘务员就来亲切询问是去餐车用餐,还是让餐车送过来在包厢送餐,想吃什么,用些什么酒水。

可以说只要谢虎山愿意,他能一直呆在包厢里不出门,洗澡,上厕所都能在这个高级软卧套房内配套设施解决。

而且任何时间拉开包厢门,门外走廊都有乘务员在旁边候着。

至于程云飞,除了第一天拎着花生米和三瓶二锅头跟他们喝了顿酒,之后就没有再过来讨人嫌。

这位飞哥,看起来大大咧咧,实则心细,知道谢虎山和韩红兵对着自己浑身不自在,所以就没有老跑过来逗狗。

还是谢虎山不好意思,主动牵着狗去他房间坐坐,老实说,拉开门时吓了谢虎山一跳。

这位飞哥一個人住在软包内,脱的浑身上下就穿着一条裤衩子,在包厢里站桩扎马步,整个人大汗淋漓,跟刚从水里捞出来一样,不知道扎了多久。

问起来才知道,感情程云飞自小就喜欢武术,五岁开始拜师练大成拳,十五岁练拳击,十八岁当兵练擒拿格斗,武痴一样的人物。

而且他外号假花子,就是因为喜欢打架,来得了这么个外号,他因为特殊岁月被退兵之后,就被安排当装卸工扛大个,那时候燕京正是大院子弟,胡同串子群雄并起的年代,他老想跟人打架切磋,但是主动去找茬,好像不符合好汉的气势,于是他每天故意穿的破破烂烂,让人一看就是穷困家庭的人。

但骑着一辆当时非常抢手的锰钢自行车,收拾的干干净净,然后故意骑着这辆自行车,去那些小流氓们经常出没的地方,什么电影院,文化宫,老莫等等地方。

有人盯上他这辆自行车,那就算上钩了,基本上十个人以下,对方抄家伙,他空手,三分钟肯定能让对方全躺下。

对方要是十个人以上来堵他,左手链锁,右手军刺,捅躺下不超过六个,对面也肯定吓得掉头就跑。

再有不上道,想打黑枪暗算他的,他能让对方先举枪,自己后拔枪,然后却提前开火把对方帽子打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