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9章 如何薅羊毛

【拍卖场允许“哄抬价格”】

拍卖场佣金的比率规则:

以这个拍卖场为例子,这座大城池名为“赫狱城”,也就是血赫地狱。

所有物品10,000金币起拍,若是低于10,000金币的物品,可以直接当做拍卖正品的“添头”,拍得正品即可免费赠送。

价格用英文字母“G”代指。

①若是最终拍卖价G,10,000≤G≤100,000。全部按照总价的15%计算扣除。

②若是最终拍卖价G,100,000≤G≤1,000,000。直接按照总价的10%比率扣除。

③若是最终拍卖价G,1,000,000≤G≤10,000,000。直接按照总价的5%比率计算

④若是最终拍卖价G,10,000,000≤G,则不抽取任何费用。

注意,这里并非是“累进税率”!

——在这里,从理论上,卖家可以在寄卖的时候,承诺和买家“共享少支付的佣金”,以此鼓励买家“哄抬价格”!

什么?卖家愿意给买家“返金”?这是什么鬼操作?具体操作,如下:

由于佣金计算方式不是“累进税率”,结果就导致佣金数值,也和拍卖场的物品价格一样,是“过山车”波浪起伏上升!

——某件物品,拍卖价格达到990,000金币,此时税率是10%计算。卖主需要支付的佣金就是“9.9万金币”。

——那么,拍卖时,买家只需要多花10,000金币,就可以让总价突破“100万”,进入新税率范围。此时税率是5%计算,卖家需要支付的佣金就是“5万金币”!

也就是说,只要卖家愿意和买家“联手”,理论上就可以从拍卖场“薅羊毛”!就可以按照规则,“合理避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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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卖家和买家如果真的可以齐心协力,完全可以私底下交易,又何苦借助拍卖场这个中间体呢?

所以,素不相识的卖家和买主,他们如何在“不见面”的前提下,联手合作?

接下来,就是见证实力的时刻!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有一家拍卖场率先推出一项“损己利人”的操作:

卖家可以在寄卖物品时,选择是否向买家提供“返金”,以此激发买家的竞价热情,促进三方互利共赢!

简单来说,如果你打算寄卖一件物品,为了希望买家能够尽可能推高价格,作为卖家可以承诺,拍得者享受一定的“返金”。

——“返金”可以是固定的数值金额,也可以是最终拍卖价格的比率。

例如,一件商品估价80万,那么起拍价就是60万。实际上最终以99万成交,卖家支付10%比例的佣金,最终到手89.1万金币。

此时统计一下:

卖家得到89.1万金币。

拍卖场得9.9万金币。

买家支付99万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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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若是卖家愿意提供“返金”呢?比如卖家承诺,提供3万金币返金!

那么,最终拍卖价可能就是102万,买主实际上只需要支付99万金币。

其中,拍卖场获得5%比例佣金,也就是102×5%=5.1万金币。

那么,卖家获得102×95%-3=93.9万金币,比上面的89.1万金币,足足多赚了4.8万金币!

什么鬼?卖家提供3万金币“返金”,最终反而多赚4.8万金币?

没错,就是如此。

那么,买家得到什么好处呢?首先,买家并没有吃亏,实际上仍旧只支付99万金币。但是在名义上,他支付了102万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