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鸿占领齐国之后,开始休养生息,再跟萧何等人商量后制定了一些政策,以莒县为模板,在整个齐国施行。
第一:制定律法。
废除大部分的秦朝的繁律苛法,取消连坐,杀人者要处死,伤人,盗窃,抢劫,均有相应的处罚,按轻重情节,予以处罚和劳役,拐卖妇女儿童者,从重处罚。
制定律法这方面,历朝历代都有文献,萧何对此很精通,于鸿也同样提出一些后世的法律条文,与秦朝当时的情况结合,制定了相对完善的律法。
第二:免除徭役。
天下百姓早就承受不住秦严苛的徭役制度,而就在此时胡亥更是动用了几十万民夫修建阿房宫和秦始皇陵,大多数的起义都是因为这个。
施行以薪代劳的制度,无论修建道路还是建筑,劳工必须签署劳务合同,以合同为准,薪资不得拖欠。
因罪受罚者不在此列,劳役是必须的。
颁布的法律条文中有专门针对劳务的条款。
第三:大兴教育。
齐地各县建立了许多学堂,十二岁以下孩童必须前往学堂。
经过莒县的几年发展,于鸿治下已经多了很多识字之人,由这些人教授孩童识字,以蒙养四书为基础,教他们识字懂理,同时教授术算,阿拉伯数字早已经被于鸿拿了出来。
不需要几年齐国就会多出大量识字之人,基层官吏就不会短缺。
同时于鸿在整个中原发布招贤令,招收一切有才华之人。
第四:鼓励农业。
于鸿从末世带来了不少高产粮粮,玉米,土豆,小麦等等,同时各类蔬菜也推广开来,相比较秦朝原本的粮食,百姓们自然更愿意种这些高产农作物,于鸿在莒县早就做好了示范。
税收为十税一,由官方进行每年的粮食收购,土地禁止买卖。
逐渐积累粮食储备,于鸿的部队暂时不缺粮,百姓也有饭吃,后方就会更加稳固,也能得到更多百姓的拥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