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章 老婆就是不爱我

伟健开始用计了,从结婚开始,他就认为:周伟健是天底下最聪明的男人。现在两年多的婚姻生活过到今天,他深信他已经进化得更加聪明。

他开始有计划地、不着痕迹地把那个小乡巴佬带进他的生活,以便她变得高档起来,冬至节,元旦节、春节、上元节……一岁终一岁始,先民们留下的各类传统节日,后辈们为了玩乐弄的各式创新,在这个阳历阴历公历农历都是节日的季节,老天给了他最好的机会。朋友的宴会啦,酒会啦,舞会啦……他第一次带她出席这种场合之后,便深感要把她调教成他的“周太太”是有多么大的距离。

她立在那一大群女人当中,你只消一眼,便能把她给“看”出来,说白了,她不属于那一类。她站在那里,就好像一只鸭子站在鸡群里一样格格不入。这倒不是说这个小妖有多么土气得拿不出手,实际上她即使不算个绝色美女,也绝对不是丑八怪,要不然他也不会看上她,毕竟男人都是视觉动物。何况现在他真想打扮她,根本不吝钱财,她个子高挑,身材比例非常好,所以不管他买多漂亮的衣服,她都穿得进去,穿得起来。最主要的还是,她身上似乎天生就有一种妖气,笑的时候很亲切,不笑的时候就浑身上下透着这种冷艳的妖气,而这妖气让她穿什么都好看。

他带着她出来的次数多了,就越发把给她看透了——这个十足的小戏子!

她和他出入这类的各式场合时,都是穿戴考究,精心地妆扮着大家闺秀的模样。可是,不管她看起来多么优雅贤淑,态度和蔼,她的眼睛里根本就没有那种大家闺秀的敦厚与温良。如果说大家闺秀是公园里长大的天鹅,是养尊处优的优雅,她则是野外沼泽地里长大的丑小鸭,眼睛里写满了生命的灵动与狡黠,透着自然界里的一切诡计与谋略,掠夺与坚守,追捕与逃离……阿治曾说她的眼睛最漂亮,其实她的眼睛不是漂亮,而是有生命。

她眼睛不大,却漆黑灵活得像是一个发光体,睫毛很是黑密,盖在细细的双眼皮上,就好像是神灵为了要盖住他的宝物而特意长出来的伪装一样。而这被藏起来的宝物显然是不够厚道的,它是古怪而危险的,说不准什么时候就会偷渡在温柔祥和的表相之下,妖光一闪,使出一条诡计来让你上当。但是它不阴险,她骨子里天鹅的血液让她怎么也成不了一条豺狼,她只是逗你玩玩罢了!

他记得谈恋爱的那次,为了一条白裙,她和他争执她该穿什么衣服,那是他第一次知道她是为环境穿衣的,而她要穿的衣服则是和“城里女人”不一样的。在那之前,他一直以为所有的女人都是为了好看而穿戴的。那之后他才留意到,他给她买的很多衣服首饰,她真的几乎都没有机会穿戴,因为那些衣服在农村穿起来,的确太惹眼了。它们被挂在衣橱里,通常只在他带她出去玩,或者大鹏他们来聚会时穿一下。而她日常穿的衣服多是在村里的成衣店做的,或者是从五天一次的集市上买的。以前他认为是她没品味,乡巴佬,但也懒得管她,因为——在家嘛,舒服就好。不过即使她和隔壁二莲穿着一模一样的从村头成衣店做出来的衣裤,她细挑的腿和腰身还是会让二莲抱怨不已,毕竟妖精通常还是会比人类好看一点点的。

现在他知道,女人的思维和男人是不一样的,男人就算曲折,也多半不够细腻,而女人,她们敏感婉转,完全是另一个方向。在那里,她宁愿放弃好看也要努力和大家都一样,那是人心和人言的方向。做为一个小戏子,你给她一片田地,她就是农妇,给她一个猪圈,她就是饲养员,给她一个厨房,她就是厨娘,给她一个舞台,她就是名伶,如果偷一件白裙,她就能装成仙女!她从来没骗人,她只是按照情境出演罢了。

说起来他也可以算是这个时代的时髦人物了,他生活的圈子也是这个时代的先锋阵营——敢于尝试极度的奢华与新潮的享受。他们是潮流的引导者,甚至他们的穿着都引领着这个城市的脚步。他们大多是在那个不管是物质还是精神都极度贫困的年代之后暴发先富起来的第一群人,而只要是先锋,都是趟雷者,趟过雷区还能活着的也算是精英了。现在,他带她走进这个社会最精英汇聚、最富裕时髦的社交圈,原以为她会兴奋不已,会如女人走进首饰店珍宝厅,或者地主婆看见一堆金子,可是不,那个坚决只肯与他共富贵的小女人,对于这个圈子并没有表现出什么更大的兴致来,相反,她紧张而局促,如同一只跑进了钢筋水泥丛林的狐狸。她格格不入地站在那个暴发的时代里,既看不见雷,也不往安全地带跑,而是站在那里傻看着。过后他问她:“阿云,你怎么不讲话呀?跟人家聊天呀!”她不说话,半天:“我不会聊,阿健。她们尽讲些买卖呀,逛街呀,看电影呀,打牌呀,再不就讲自己的老公。”“你也可以讲我呀!”他故意道。她耸耸肩,不说话了,好半天:“我觉得男人真是比女人强。”她说,他觉得这是什么意思呢?“尤其结了婚的男人比结了婚的女人。”这又是什么意思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