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为国家大事献策外,郑光策还在地方事务上发挥了积极作用。在福清县,溺女之风盛行,这是一直困扰当地官员的问题。郑光策利用自己在福清书院的影响力,积极寻求解决办法。他深入分析了这一风俗背后的社会原因,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禁止措施。这些努力虽然短期内可能难以见到显着成效,但长远来看,有助于改变这一不良风俗,提升社会道德水平。
三、掌教鳌峰
嘉庆二年(1797年)九月,郑光策接受福建巡抚汪志伊的邀请,担任了鳌峰书院的主讲。这一时期,他面临着一个艰巨的任务——改变当时教育领域内普遍存在的“所用者非所习,所习者非所用”的现象。郑光策认为,教育的目的不应仅仅是让学生掌握知识,更重要的是让他们具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即所谓的“经邦济世”。
当时的士人往往要么沉迷于空洞的哲学讨论,要么埋头于古代文献,远离现实社会的需求。这种现象导致学界的思想变得空虚,士人的品行也受到影响,“气习污下,奔竞卑鄙”。在这样的背景下,郑光策决心改变这种状况。
郑光策在鳌峰书院的讲席上,首先强调了“立志”的重要性。他认为,只有明确了自己的志向,才能更好地吸收知识,并将其应用于实践之中。他借鉴了历史上那些成功人士的例子,指出成就一番事业不仅需要超群的学问,还需要坚韧不拔的意志。因此,他教导学生要以古人中的杰出代表为榜样,学习他们的精神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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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教学方法上,郑光策主张以经史为核心,通过讲解历史上的案例来引导学生思考如何将所学运用到实际生活中去。他相信,国家设立书院的初衷是为了辅助学校的教育,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学校是考核学业的地方,而书院则是日常学习和积累知识的地方。通过这种方式,他希望能够在学生中培养出既有扎实学问又有良好品德的人才。
由于郑光策的严格要求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学生们也开始意识到读书的重要性,并且更加勤奋地学习。这种变化不仅体现在学生的学习态度上,也反映在他们对社会责任的认识上。许多学生开始关心社会事务,积极参与公共事务,展现出了一种新的士人风貌。
郑光策的努力得到了汪志伊和后任巡抚李殿图的高度赞扬,他们认为郑光策的教学成果堪比当时的另一位着名教育家蔡文勤(世远)。这一评价不仅肯定了郑光策的教育理念,也认可了他在培养学生方面的成就。
四、桃李满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