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深思,余良这才慢慢懂得,当生产、效益与安全发生矛盾时,一些领导干部和班组长由于没有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他们心里虽然也知道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知道万一出事故的严重后果,且知道自己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但在生产被动时或经济效益不好时,找不到妥善处理办法,就违心地把安全让路于生产。并且为了保护自己,推卸责任,常常利用手中的权力,以经济手段为“诱饵”,让职工在“干”与“不干”中做出选择,把违章作业、冒险蛮干的“球”踢给职工。
而井下生产一线的职工,尤其是采掘一线大多是农轮工或临时工,他们的文化素质较低,虽经入井前也经过一定的安全培训,但只是粗浅了解“三违”的一般危害性,当面对“干”与“不干”、“挣钱”与“不挣钱”的选择时,往往抱着侥幸心理,明知是违章作业,却只能被迫接受。
在这种情况下,那些领导干部和班组长无疑是强势的一方,职工往往是弱势的一方,但在生产任务完不成而进行分析处罚时,板子往往会打在职工身上,让职工有苦难言。
所以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必须从保护弱势的一方着手,明确职工的基本权利,严格贯彻落实,构建一个安全、公平、公正的工作环境,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让职工敢于向违章指挥说“不”。
想到这里,一个想法在余良的脑海中逐渐形成。
第二天,经大矿长王东升批准,一个在全矿各头面和主要场所显要位置悬挂《煤矿职工的十大权利》看板的通知,由考核办下发了下去,要求各单位在班子会、职工会、班前会上认真贯彻,在工作现场抓好落实,并公布了举报电话。
之所以公布举报电话,是因为余良知道,要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必须提供一个途径让职工能够举报和投诉损害其权益的行为,只有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大对违章指挥打击力度,才能真正促进问题的解决。否则,很可能雷声大雨点小,最后不了了之。
一些好的规章制度,之所以落实不下去或落实效果不佳,一是传达不及时、不到位,或被一些领导干部有意识的忽略掉了,造成普及率、知晓率较低?;二是在执行过程中,一些领导干部总是患得患失,缺乏全局观,习惯于我行我素、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导致执行力差,使规章制度流于形式;三是没有具体的监督保障,公开、反馈等机制不健全,使得执行规章制度更多地依赖于单位或部门的主观意愿?。??
小主,
《煤矿职工的十大权利》的主要内容是:
?1.?安全生产知情权?:职工有权了解企业安全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状况以及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2.?参与安全生产管理权?:通过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煤矿工人有权参与企业有关安全生产规则、管理制度、管理办法、安全技术措施和规章的制定,并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方针和法律法规的规章、制度提出修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