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章 来信

想到这儿,霍姆斯的脑海中想起了罗塞尔大帝的一句话:喝醉酒的老翁实际意图不在酒上,而在于山水之间的美景。这位,恐怕也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啊。

霍姆斯上下翻了翻,检查了一下这封信件,想要看看这封信件有没有什么隐藏的信息。

不透光,没有夹层。

没有藏头藏尾,也没有隐藏排序。

没有隐藏字纹。

……

仔细检查了一下后,霍姆斯突然轻笑了出来。

他已经识破了这封信件隐藏的机巧。

他随口说道:

“没想到竟然是用的这个方法,是因为我是猎人途径的吗?”

霍姆斯指尖升起一朵火苗,凑到信件上方,随着温度升高,原先的字迹迅速变得模糊,与此同时,新的字迹开始在纸上浮现!

字迹呈现蓝色,隐隐有些颗粒感。

这并不是什么非凡能力,只是一种很基础的写密信的方法,最早是在军旅中出现的,这种方法很快广为流传,甚至写进了伦堡讲课的教科书,随之,这种记载密信的方式也失去了它最初的作用。

具体方法是:把明矾溶解在水中,然后直接用笔沾着这个溶液在纸上写字,留下隐藏的笔迹。经火烤后,纸张不变,而会有字迹显现,是因为明矾溶液的主要成分是五水硫酸铜,一种蓝色的晶体,干了以后就成了无色的无水硫酸铜,所以干了以后是看不到字的。

至于为什么原本的字迹被火焰灼烤后会消失,这霍姆斯就不太知道了,但想来也是相似的原理,没什么值得惊讶的。

用指尖的火焰均匀地灼烤信件,将隐藏的字迹全都显现出来之后,霍姆斯坐直身子,开始阅读这份被加密的信件真正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