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太阳落山之前

非要给他当小媳妇。

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女孩,懂什么媳妇不媳妇的。

陈平没同意,但也心软没有把她赶走,就认她当了妹妹,并给她起名为陈秀。

陈秀在陈平家一住就是两年,小姑娘人很好、很勤快,这两年把陈平这个单身糙汉子的家打理的井井有条。

“陈平你是真该死啊。”

“为什么就没有逃荒的小媳妇来找我呢?”

黎煊细想着陈平这两年的生活,发现这小子活得确实挺让人羡慕。

首先他这个人长得身材高大,且天生有一股子蛮力在,不然黎煊也不会把他错认成蹲在墙根的小狼妖。

其次他这个人武学天赋也不错,甚至可以说是这一班衙役里最好的那个。年仅二十岁,他便把卫道司传下的《真阳伏妖功》修炼到了接近大成的境界。

须知原阳县的衙役可不都是像黎煊这样靠关系上位的,他们大多还是身体素质不错、文化素养也不低的普通人。

平头百姓能做到这两点,已是千里挑一,能混成陈平这样衙役中的佼佼者,更是少得可怜。

他几乎达到了普通老百姓这一生所能达到的极限。

武学天赋极好,且有一个不知来路的亲妹妹……

嘶!

黎煊倒吸一口凉气,一时间竟分不清谁才是主角。

想起前身曾经还对他那个娟秀的妹妹有一些过分的想法,总感觉他已有取死之道是怎么回事?

陈平也似乎想到了他那个孤苦无依的妹妹,脸上浮起犹豫之色:“九爷,您对我的恩情大于天,我在这替老夫人守灵也是应当的。”

黎煊伸手拍了拍好兄弟的肩膀:“不必了,你的心意我都知晓了。”

“天色不早,夜里妖魔开始苏醒了,你妹妹自己一个人守在家里也不安全,你快回去陪她吧。”

“这里我一个人守着就行。”

陈平垂眸凝视着九爷包着绷带的两只手掌,脸上的犹豫之色更浓:“九爷你的伤……实在不能令人放心,我还是在这陪你吧。”

他知道九爷所说的天色不早不是指已经落山的扶禾日,而是指随时可能落山的镇邪日。

这太阳一旦落下,藏在蛮荒大山里的妖魔就会苏醒,人间霎时就将变成炼狱。

而被酒色掏空身体的黎煊要去和那一众嗜血的妖魔打交道,当然离不开他这位伏妖功大成的属下。

其实所谓的伏妖功大成,在真正的妖魔面前,根本没有一点威慑力。那些妖魔如果真想对九爷动手,他们俩加起来也绝对抵不住三合。

小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