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们在五一假期,很多都去交了一些费用。毕竟大家都没有时间耗,不想去打官司。不过那些被起诉的业主们还是硬刚。第一批出庭的业主,他们有的录音了现场的情况。法庭不许拍视频和拍照,他们只能偷偷录音。他们说,管理处的代表都是胡搅蛮缠的,他们自己理亏就在那里胡扯。业主们拿出证据,他们也不怕。
法院当庭没有宣判,说择日审判。他们回来后,第二批要上庭的业主们赶紧和他们交流 ,获取一些经验。他们的证据有的也是可以一起用的,也在交流。
林丽和老公高兴说:“幸好,他们已经交了部分物业费,免得这么烧脑,还费事,不知道他们这些人会不会留底在案?”
高兴说:“不知道呀,以前也没有遇到过。这个开发商和物业也挺恶心的。大家维权有事的时候,他们都在装傻,现在就在催大家收钱。”
林丽有时候心里还挺想把这套房卖了,一了百了。不过现在的市场环境,当初他们一百多万买的,现在可能二手卖八九十万都没有什么人买。如果这个时候卖,算上这四五年已经还进去的贷款利息,相当于输去了首期。高兴是舍不得的。何况当初买这个房子,他妈妈还给了他们15万支持首期。
林丽他们在最艰难的时候,还是坚持还房贷。他们内心还是希望这个房子之后能够涨起来,这样可以卖了变现。之后还是想在深圳换房。
时间过得很快,第二批上庭的业主也完成了庭审。他们也是在等着审判结果。过了一两个月,二楼的业主说他们的官司败了,说还要他们承担诉讼费。果然个人都是弱势的,敌不过这些大开发商。
林丽对这个小区全然没有了好感。当年买这个小区,还是看着这个开发商在深圳的项目都做得还可以,而且以前她妹妹也在这家地产下面的物业管理公司做了三四年,一直说他们公司还不错。但是住进来发现不是那么回事。妹妹也私下帮她了解了,才知道东莞、惠州所有的这开发商的项目,物业管理是外包的,不像深圳是自己的物业管理公司。
林丽这才知道很多深圳开发商在内地的楼盘,考虑到成本和地域特点,物业管理很多都是外包或者用当地人力,随便培训一下就上岗。肯定就没有深圳那种经过专业培训的这么专业。
林丽他们住在深圳福田的那个老小区,虽然已经快20年了,但是服务确实很专业。所有的问题都是在24小时内反馈。只要业主在群里投诉,第一时间就处理了。做到了事事有响应。他们的小区电梯太老了,虽然还能用,但是出于安全考虑,物业提出了要更换电梯。
按照他们这么多年的管理费和维修基金的余额,如果要动用,需要全体业主至少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当时一些热心的业主,就主动去一家一户找业主们签名同意。林丽他们这个老小区就800户。他们纸质的签字签了,在公众号还发起了电子的签名。不到一个月就发动业主们完成了签名同意。
之后,按照小区业主、管理处、街道办沟通的决定,区里分摊三分之一,维修基金分摊三分之一,管理费余额分摊三分之一。他们就这样更换了其中一台电梯。
可能这些业主也是比较有法律意识,一直在督促这些进度按时间点推进。更换电梯也顺利在工期内完成。如果换成是惠州这个小区,估计完成业主签名都遥遥无期。因为他们的物业工作人员都比较佛系,法律常识也欠缺。
这个事情也让林丽对于异地买房表示不感冒了。维权成本高,维护也不易,还很心累。她更希望未来换房就直接选择深圳的房子,省心很多。
林丽保险公司的一个同事马岚离职后去了安逸保险经纪公司,她在那边做得还不错。过去半年,她已经做了佣金150万,达成了TOT。她开始往团队管理道路发展,不断地接触现在还在职原来公司的同事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