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乐从小就害怕说话大声的人。
副队长一扯开嗓门,即使他说得不对,宝乐也无法反驳。因为他们的语气强硬,声音够大。
此时的副队长,眼神里写满了愤怒,好像胡搅蛮缠的是宝乐,他说得义正辞严:
“你懂不懂法?看没看法条?哪条写着让我们管这件事?!”
他想吓退宝乐。
但是宝乐拿出治安法条来给他们看。
宝乐提前研究过,这事归他们管。
副队长的语气平和下来,叹息说:
“不是我们不管,你这事咋管?鸡毛蒜皮的事我们都要管?他打你,你就离他远一点。这样吧,要是你回去以后他再欺负你,你再来报案吧……到时候,我们给你受案,但不能立案。”
他想打发宝乐。
可他想错了,宝乐不是那么好打发的。
“我回去以后,立即去找他。”
“唉,不是,你是不是有病啊?他打你,你还去找他,你就不能离他远点?你是受气包吗?”
“我不找他,你怎么给我立案?”
“还有你这种找打的人啊?”副队长语气尖酸。
但是宝乐心意已决,要给坏人惩罚。
“像我这种老实人,就活该被欺负?遇到坏人、恶人,就只能躲着、绕着?”
心口一股怒气压抑着,语气也在颤抖。
他缓缓掀开自己的衣服,露出后背上、肩膀上,一道道被打出的血痕,每一道都红肿着。
“这是用晾衣挂打的……”
副队长见到,也有些心软了。
“你先回去吧。他再找你麻烦,你再来报案。我可只说过给你受案,没说给你立案!”
宝乐走出事务所的大门,回到宿舍里。
他住的地方,是餐厅后面的破旧出租屋。七、八个大男人住在一起,上下铺,屋里充满了汗臭味。
有几个老员工,住在固定铺位。还有几个是临时工。
他反锁上门,从床铺下面,搬出一块磨刀石。抽出插在床板缝里的匕首,骑坐在一条长板凳上,在上面磨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