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顾炎武皱眉:“走私确实归本官管辖!”
顾炎武的官职是泉州府通判。
在明代,不同地区的通判职责不一样。
一般情况下,府通判负责管理官仓,督办税粮以及劝课农桑。
而境内有比较大的河流经过的府通判,还要负责管理水利。
沿海地区的府通判则要兼管海防。
如果说知府是市长,那么通判就是主管不同领域的副市长。
具体负责什么,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泉州月港是大明朝远洋贸易港口。
作为泉州府的通判,顾炎武不但要负责海防事宜,还要兼管走私一事。
李山向他揭发施琅走私,合情合理。
“你确定他走私的是火药?”顾炎武又问。
“确定,我看到一清二楚。”
顾炎武提醒:“朝廷对火药的管控并不是特别严,毕竟这玩意还可以制作烟花爆竹。所以只要数量不是特别多,就不能算走私。”
“多,太多了,至少有十几万斤!”渔民李山咽着唾沫说道:“前些天我亲眼看见他的人将火药密封装船,并亲自护送出海。”
“你是怎么看到的?”
“我当时就在码头上往船上搬火药,而且亲自搬了几十箱。”
“也就是说,施琅是你的雇主?”
“算...算是吧。”李山结结巴巴地回答道。
“你为什么要揭发雇主?雇主走私,你帮着搬货也算帮凶。”顾炎武开始寻找渔民李山的破绽。
他之所以这么做,主要是确认案件的真实性,排除被人下套当枪使的可能。
听说自己是帮凶,李山顿时慌了。
他断断续续的说道:“我...我就是...就是一个干活的,怎么能...能算帮凶呢?”
“知法犯法,就是帮凶。”顾炎武继续施压。
李山更慌了,立刻跪在地上邦邦磕头,口中不停地说恕罪饶命之类的话。
看着李山发自内心的恐惧模样,顾炎武心里有了七八分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