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少女跺足、错愕、惋惜,是真为牧羊的莽撞,而惋惜。
牧羊目光扫过,俩少女的眼底清澈,不含杂质。
浼中生仰天叹息,仨同伴摇头不语,却未恶语相向。
牧羊腻味,生性使然,不喜娘炮是本能,与利益、得失无关。
“公子好风骨,我喜欢!”
震天价的朗笑传来,直惹得浼中生一伙皱眉。
俩少女的眼神古怪,忙不迭地低头噤声。
懒得理你,牧羊低头喝酒,不会搭理闲得蛋疼的,无聊之人。
牧羊不喜娘炮,同样,也不喜膀爷,特别是,自以为是的膀爷。
想通了,杀一个是杀,宰俩也是杀,牧羊不会手软。
膀爷不是痞子,而是很有型的青年,充满了爆发力的好青年。
身材颀长、匀称、流畅,麦褐色的皮肤,身上没有一块赘肉。
牧羊的感觉,是战斗状态的完颜丹,而完颜丹不喜裸露。
齐膝的牛犊皮裤,再配上长筒的皮靴,非常拉风、帅气。
牧羊盯住皮裤、长靴,是见到传闻中的,鱼皮套装。
真正刺激眼球,错乱三观的,是膀爷的发型、头饰。
鸡公头!
蛮荒时代的源陆,曾出现过的鸡公头。
勇士,蛮荒时代的勇士,清一色的鸡公头。
脸上除了眉毛,长毛、短毛、毫毛统统剃掉,是用佩刀完成。
战刀是否锋利,止看勇士的脸蛋,就一清二楚,谁也作不得假。
鬓毛,两侧的鬓毛,也要剃得精光,是防止落发拂进眼睛。
顶毛、及脑后的长发,需用一发箍固定,成为拉风的鸡冠发型。
牧羊恍惚,真弄不清,膀爷的复古发型,到底想要凸显什么?
远古的蛮荒,凭的是一身力气,及手里的石头、棍棒,谁的力气大、谁的速度快,存活的机会大增,并能猎获更多的野兽。
崇拜勇士,是蛮荒的生存法则。
随着文明进步,工具、兵器成为主流,掌握制式兵器的军队成为终极力量,什么勇士、什么万人敌,一轮轮齐射?终成镜花水月。
中原的制式大军横扫一切,勇士成为历史,鸡公头早已绝迹。
哪怕是北狄、西羌、犬狨的胡人,也止插一根野鸡毛。
见牧羊不鸟自己,膀爷尴尬,摸着鸡公头干笑不已。
浼中生忘了汉江,也忘了离别愁怅,更忘了牧羊的冷怼,施施然去了邻近的木榭,面积很大、设施齐全的木榭,身后跟随的人很多。
膀爷瞟了瞟浼中生,又扫了扫牧羊,呵呵一笑,又恢复自信。
“我叫汉江子,粗人一枚,整日舞拳抡棒,最看不惯娘炮!”
呃!满场静寂!
浼中生的耳朵像塞了驴毛,根本听不清膀爷嚎什么!
汉江子像是浼中生的对头,好事者不会少了,毗邻牧羊住的亭子、又与浼中生占的木榭对面,恰好是一座相类的木榭,有人出言相邀:
“汉江子誉满天下,是我辈之楷模,请大侠入内畅叙!”
艾思被雷倒,牧羊错愕,见过不要脸的,而汉江道犹甚。
牧羊称霸雍城,也没谁送一顶“大侠”的帽子,“小侠”也没有。
两堆人,是两类势力,互看不顺眼的“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