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绝地反击!证据无效!非法取得的证据,是不能成为证据

“在此,我也在此为我的当事人辩护一次。”

“我方当事人并不存在贩卖违规视频盈利的情况。”

“根据我方提供的文件,足以说明我当事人公司盈利是靠着售卖某播软件的会员。”

“某播软件是一款新型播放器,其存在是用意方便用户云存储、并为用户提供优质的播放器。”

“也是因为其采用的是新型技术,所以不可控的,有人会利用其中的漏洞,进行违法活动。”

“可这和我的当事人有什么关系呢?”

“还需要我旧历重提么?难道QQ的创始人需要为那些使用QQ进行诈骗的非法团伙而入狱?”

“难道移动、联通等公司,要为了短信诈骗者而赔付受诈骗人款项么?”

“这是绝对不合理的。”

“你说我当事人开创的某播存在误导我国青少年的情况。”

“可我当事人创建的只是一个播放器而已。”

“很多用户也在用某播看中央新闻,看娱乐视频,看其他什么的。”

“甚至说不定还有人用某播来看庭审视频呢?”

“学生们,也可以用某播播放学习资料。”

“还是那句话,我们不能因为刀能伤人,就将其取缔,因为祖先发明刀,最起先是作为工具在使用。”

“纵使,它存在着风险,也是因为人而有意为之,其本身并不是罪恶的不是么。”

随着叶欢的反驳。

庭审直播间内顿时一片欢乐。

众多网友纷纷发出狗头表情,表示自己绝对的纯洁。

‘叶律说的太对了!我们夜以继日的用这软件播放着学习资料!那是绝对刻苦啊!’

‘可不么!我那十个G的学习资料,都把我硬盘塞的满满登登的,就是害怕错过学习机会!’

‘嗨,我那学习资料就在桌面上放着,随时随地临摹观看啊!’

‘楼上哥们牛,你不知道桌面上的东西都在C盘么?’

‘嗨!我说我C盘总是爆红呢!’

‘哥们,你牛,我可不敢放在桌面,这种学习资料,我都是精心保存,甚至设成了隐藏文件!’

‘楼上哥们细节啊!怎么设隐藏文件!速速给个教程啊!’

庭审直播间内热议不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