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欢听得入神,但表情也是似懂非懂的,在最后一段讲完后,她点点头道:
“可是我见你用脚踢人也很厉害呀。”
“腿法势大力沉可速度慢,对我来说主要是强行破防用的,只要打开了破口,冲进去还是用拳头解决,下巴、肝区、鼻子、眼睛,这些都是能一拳制敌的要害。
国外很多综合格斗比赛,比如UFC这种,大级别的拳手KO对手几乎没有用摔法和腿法的,全是靠拳法;因为人的直立构造决定了上肢击打才是最高效的。”
“我觉着你以后完全可以去当‘武术指导’,去给动作电影设计招式,拍出来一定好看。”
项骜摇了摇头道:
“俗话说‘丑功夫俊把式’,那些武术套路比比划划的很好看,什么追求‘舒展、美观、大方’,丝毫不管对格斗有没有用。
而真正用来打人的东西,往往是没什么观赏性的,全是最直接、最粗暴的,因为搏击本身就是个暴烈的活动,哪里容得下花拳绣腿?”
“这么说电视上说的什么武术冠军实际上没有多厉害咯?”
“如果是套路冠军,都未必能打得过宋大头那种烂混子。”
“看来更打不过你了。”
“我能打他们一沓。”
水欢闻言笑了起来,道:
“你这个形容已经让我能想到那个场面了:一堆被你揍趴下的人像钱一样一个摞一个的堆在一起。”
“兄弟,你给女朋友吹牛逼没问题,但这么黑我们练武术的,不地道吧?”
回话的当然不是项骜,而是邻桌几人中的一个。
这边只听口音便判断对方不是本地的,大概也是来旅游的,便道:
“说点实话,玻璃心就受不了了?你说我哪句说的有毛病?花拳绣腿?还是比比划划?”
插话者听罢脸色一凛,怒道:
“我看你是想找揍,别觉着块头大打过几次架就不知道姓什么了。”
小姑娘见状却一点也不紧张,只是扭头问:
“你准备动手嘛?”
“大概率会,不过点到为止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