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发前一晚,李月娥去陆小兰房内,塞了100块钱给她。
“这钱你收着,去了学校,别舍不得吃。这读书看着风吹不着日晒不着的,费脑子得很,营养得跟上。”
“娘,不用,我自个儿有钱。”陆小兰推回去,“再说了,我上大学国家有补助的,每个月18块钱呢。”
陆小兰那托儿所的工作并不是正式工作,并不能享受带工资上学的政策福利,便按国家的补助走。
“大城市什么都要钱,我问过你三嫂了,这18块钱,除掉吃饭的,剩不了多少。你读大学,买纸买笔都要不少钱呢。”
“那也不要,我之前攒了钱呢。”
“你能攒多少?你就30块钱工资,每月还寄了10块钱回来,剩下的又要买东西,上次回家还坐飞机,还能剩多少?”
陆小兰有多少工资,李月娥是知道的,她稍微算了一下,女儿去羊城三年,只怕没攒下什么钱。
“是没攒多少,但我之前带过去的钱也没花啊。我身上暂时不缺钱。”
陆小兰离婚的时候,带回来三百多块,卖工作又卖了四百块钱,虽然走的时候,留了200块钱给爹娘,但那剩下的五百多块,去了羊城,是一点都没花的。
她回来后,就去银行存了400块钱,不然都搁身上,万一到时候在学校被人偷了,那就麻烦了。
“娘,我身上钱够,真不用。带那么多钱,万一路上丢了,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