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秦月,你还认得吗?”
张燕?秦月?
这不是她看的那本书里的人物吗?
李念瑶是个全职作者,之前手里的书都完结了,她就随便找了本年代文看。
没想到一看就看上头了,特别是书中可怜的男配陆知昂,简直是独得她的恩宠。
有时候,她便想,要是她写,她必须改了他的结局,让他幸福安稳平顺的度过一生。
说来也是有点奇怪,她看了这么多年书,自己也写过不少,不管是别人笔下的,还是自己创造的角色,她唯独对陆知昂情有独钟,甚至有些念念不忘。
她甚至都怀疑是因为自己共情能力太强,而爱上了书里的虚拟人物。
这时,旁边一位上了年纪的大爷愁眉苦脸的说道
“李知青,你还记得我不?荒地村的支书张老根。”
另一个中年男人也问了句
“李知青,我是咱们荒地村的大队长和村长周全有,你还记得不?”
见李念瑶没有回话,只是一脸懵的看着他们,周全有担忧的看向了自己老丈人
“爹,这不会磕一下把脑袋磕坏了吧?”
支书张老根和他对视了一眼,两人都没有说话,估计是想到一处去了。
李念瑶看了看焦急的众人,再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衣服,她似乎也有些反应过来了。
这…这…不会是她想的那样吧?
她伸出了手,再次狠狠的捏了自己胳膊一下,才发现痛感依旧很真实,根本就不是在做梦。
她好像是赶了把潮流,幸运的成为了穿越大军的一员了。
不同的是人家是的穿越时空,而她好像是穿书了。
她试探着问了句
“现在几几年了?”
那个叫张燕的女孩子说道
“哎呦喂,现在是一九七二年,咱们都是下乡插队的知青,这里是吉县,四合镇的荒地村,你真的一点都不记得了?”
李念瑶心里暗叹,果然是这样,和书里二样不差,看来她真的穿进了书里。
作为一名小说作家,她不是没幻想过自己穿越的场景,甚至还为此学了许多没用的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