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晚钟是一周后去上班,她还有七天的玩耍时间。
以前没朋友的时候,程晚钟总觉得时间过得慢。
现在有个小伙伴,她反倒是不想上班了。
吃过早饭,蓉姨在客厅里铺一张厚厚的地垫,小女佣买了很多玩具,程晚钟趴在地垫上和朝朝一起搭乐高。
小孩子很聪明,程晚钟本来还想帮小家伙搭乐高,到头来发现自己总是帮倒忙。
“你叫朝朝吗?”程晚钟趴在地上,双手托着脸问。
小孩子点点头,小奶音软软的,“我叫霍朝朝。”
“霍朝朝啊。”程晚钟念着这三个字,然后笑着对小孩说,“我叫晚晚,你叫我姐姐也行,叫晚晚也行。”
“碗碗。”朝朝小奶音念着两个字格外好听,程晚钟当场拍板,“对,碗碗,以后咱们两个就是好朋友了。”
朝朝点点小脑瓜。
闻戾叔叔说要叫这个漂亮姐姐小阿姨,但是小家伙想叫碗碗。
碗碗可爱,和他妹妹初初一样可爱。
他还有个小狗耶耶。
小孩子都比较喜欢可爱的称呼。
小孩子搭乐高的时候,程晚钟趴在地上睡着了。
她太困了,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三个小时后,程晚钟被高跟鞋声吵醒。
她迷迷糊糊抬起眼帘,只见一双黑色高跟鞋映入眼帘。
程晚钟连忙从地垫上爬起来,几乎同时,高跟鞋的主人发出一道质问声。
“你是谁?为什么会在我和闻戾的婚房里?”
啥?婚房?
程晚钟震惊。
她站直身体,看向面前的女人,用一种很认真的口气问,“你说什么?”
“我说你怎么在我和闻戾的婚房里?”
江清荞盯着程晚钟,心里倏地升起一股不好的预感。
就在这时,一个小男孩从厨房里跑出来,扑进程晚钟怀里,“碗碗。”
小奶音甜甜的。
江清荞没看清朝朝的正脸,不知道小男孩是混血,她下意识以为这是闻戾的孩子。
“怎么可能?”江清荞喃喃自语。
她似乎根本不相信眼前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