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公馆,竟发现沈湫在。
“三哥,你不能听我哥的,我做什么选择是我的自由,我会自己承担后果。”
沈淑一看到霍庭森就扑上去,生怕他因为沈峥的求情把他弄出部队。
他知道,霍庭森能做到。
霍庭森面无表情地把他扯下来,“别动手动脚,书房说。”
“好嘞,哥。”
此刻,公馆里没有任何一个人发现,再看到沈湫的那一刻,鹿椿脸色有一秒钟煞白,那样子,就像经历了什么重大创伤时的固有反应,但很快便恢复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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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想去维和?”霍庭森坐在办公桌后,指尖夹着一支烟。
沈湫非常确定,“我要去,三哥,从我入伍的那天起,我这条命就已经奉献给祖国了。”
他说得那样庄重,那样森严。
霍庭森抬眸看着他。
将近四年的部队生涯并没有把曾经的那个小少年弄丢。
他是晒不黑体质,皮肤还和以前一样白,眉眼精致,五官俊朗,是那种一脸正气的帅。
霍庭森抽了口烟,忽然想起他第一次见沈湫时,那是个大雪纷飞的冬天。
他当时正在法国出差,恰好在酒店碰到同样来出差的沈峥,他身边还带着个小男孩。
那年他和沈峥22岁,沈湫9岁。
小沈湫是个很活跃的性格,在此之前他大概是认识霍庭森,所以那天在酒店遇到,小沈湫立刻像一个口香糖一样黏在霍庭森身上。
声音清澈幼稚,“我知道,你是三哥,三哥救救我,我不想跟着我哥了,你知道他带我来出差这几天都干了什么吗?”
不等霍庭森出声他就自问自答,“呜呜呜,他让我在酒店写了五天语文试卷,三哥,我要死了,写作业猝死,你要给我收尸,谢谢你,下辈子来还你恩情。”
那时,他觉得这孩子挺可爱的,于是顺手把他从语文试卷中解救出来了。
沈湫对于霍庭森,早就是亲生弟弟一样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