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学生和校方的协议

一.甲方的权力和责任。

负责按照久美财团批准的教学大纲颁布的教学计划,对乙方进行教育培训,除乙方伤病辍学,违纪停学以外,督促学生修完学业,经考核成功后,向学生发放符合规定的职业学历毕业证书,以及相关专业的技术等级或职业资格证书(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甲方在乙方职业品德良好,择业观念正确,职业技能考核合格,获得双证(学历毕业证和职业资格证),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操行表现合格,无任何不良违规记录的前提下,甲方负责为乙方安排就业。

除乙方自动放弃推荐或达不到岗位要求又拒绝甲方合理推荐以外,根据“优生优育,公平竞争”的原则,凡合格毕业生,未能在毕业后半年内安排就业者,由甲方退赔乙方所交培训费的70%。

乙方学习期间,甲方对具备优异条件和能力的学生提供进一步学习的机会和条件,帮助经考试合格者,进入久美第一实验中学高中部学习的资格。(相关费用另付)。

二.乙方的权力和责任

努力学习,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刻苦钻研,熟练掌握相关的工作技能,按要求课堂学习和定岗学习,实训,达到相应的考核标准和获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技术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乙方未获得两证,甲方不予安排就业。

乙方在签订协议之后,非甲方原因禁止单方面要求终止合同,或因乙方严重违纪被开除,劝退以及私自离校者,甲方不退任何费用,且本合同自行中止。

乙方在接受甲方安排就业的过程中,应坚持服务需要第一,个人自愿第二的原则,根据个人需要积极配合,凡因乙方达不到岗位需求,又拒绝合理推荐后自行离职,由乙方自行负责。

乙方因按时交纳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就业时发生的办证,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此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不得违反,因政策和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履行除外。

四.此协议双方签订之后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身份证号码:

单位盖章:

地址: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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