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那个时候庭芳已然绝望了,她想小卖部那对夫妻这么快反口肯定有原因,兴许她的行踪也在邵洋家的掌握中,那夫妻俩也许是拿了人家的钱,或者受了威胁。
她也知道,如果她这样说出来,警察一定更会觉得她疯了,拿电视剧当现实。
可她真的觉得就是这样的。只是如果是这样的,她能有什么办法应对呢?
她只是个无知的中年妇女,没念过书,没做过什么大事,没去过大城市,走过最远的距离不过是从山里到小县城。没人告诉她该怎么做,她能打官司吗,律师去哪儿找呢……庭芳躺在床上绞尽脑汁地想,却没有一个实在的落点。
当时庭芳的身心已经到达临界点,她在路上看见车也想一头冲过去一了百了,但也许她熬过了那个至暗时刻,就能继续生活。因为在最开始的几天,她完全无法面对周在的东西,慢慢倒是能看了。
周在死时身边的东西都还给了庭芳,她一直放着没动,因为只要碰了就能想起周在最后尸体的样子。如今她终于能从证物袋里把那些东西拿出来,手机,钱包,钥匙,无非这些。
手机已经没电了,庭芳连上了充电器,随意翻了翻,短信息删得干干净净,应该是有随看随删的习惯。通讯录里只有几个人,看名字应该都是女生,没有邵洋他们三个。最后庭芳打开了通话记录,原以为也会和短信一样删个干净,没想到居然留着几条,而最后一条就是8号的。
8号上午十点到十一点有三通同样号码的电话打进来,周在接了两通,之后应该就出门了。算着时间庭芳收摊回来时,周在应该刚出去不久。
庭芳突然给了自己一巴掌,她真是太蠢了,为什么手机这么重要的东西,没有第一时间查看。
她突然又来了精神,周在很可能是被这通电话叫出去的,她必须找到打电话的人。
白天庭芳回拨了这个号码,是个座机号,接电话的人说他是报刊亭,这是个公用电话。庭芳问了位置,报刊亭老板也告诉她了。那个地方离周在尸体发现的位置也不算远,但和张山山家是相反的方向,庭芳没有把注意力放在那边。
庭芳找到那家报刊亭,老板笑眯眯的,看着很和善,然而庭芳拿那三人的照片给他认,问他8号那天见没见过,老板却只是摇头。庭芳不断哀求他再仔细看看,他也确实端详了很久,可还是摇头。
他也不记得8号那天谁打过电话,他天天坐在报刊亭里看报听收音机,除了买东西,不抬头看人。家里没用的破座机扔在外面的台子上,旁边放个纸盒,打个电话块八毛的,扔钱都看人自觉,无非是废物利用。因为听见人打电话也不太好,所以电话特意放在边上,人要是在侧面打电话,他在小窗口是看不到的,也不愿意去听。
因为是公用电话也不可能开录音,庭芳只能查到个对应记录,电话确实是从这里打到周在手机上,但老板坚持对于是谁打的电话没有任何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