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实在走得太累了,就在道边坐了会儿,旁边有个小卖部的窗口,但前一天她已经问过了,也就没想再问。谁知这时有人来买烟,她听到了里面卖东西是个女人的声音,庭芳一下站起来走了过去,因为她昨天问的是个男的。
这小卖部应该是个夫妻店,夫妻俩谁有空谁管。庭芳又给女店主看了照片,本也没抱什么希望,谁知道女店主反复看了看,指着邵洋的那张说:“我见过这小子,但是不是8号,我给你看一下。”
庭芳瞬间瞪大了眼睛,双手抓住了衣角
小店每天卖货都有记录,有时生意好有时生意差,偶尔遇见买奇怪东西的,印象就更深。女店主翻了下本子,看到8号那天有人买了一盒火柴。
“没错,8号他来过,买了盒火柴。”女店主斩钉截铁地说,“我以为他抽烟,还跟他说有便宜打火机,他就要火柴。”
“你确定是这个人吗?”庭芳指着邵洋那张照片,手微微发抖。
“是他,我记得。”
“那还有别人吗?”
“那我就没注意了。”
小卖部是把墙上的一扇窗口打开卖东西,视野狭窄,就算有其他人,站得远点,注意不到也正常。庭芳想,至少认出了一个,就能揪住这一个。
这小卖部离周在出事的地方更近,也就六七百米。邵洋买火柴干什么,炭,烧炭,烧炭如果没有引燃物,直接用打火机就不方便,火柴更合适。庭芳身上的汗毛突然竖了起来,她感觉自己接近了魔鬼。
于是庭芳又去了警察局,接待员看见她如临大敌,庭芳站定了用力深呼吸了几次,强行冷静下来,才跑进去跟熟悉的警察说她查到的情况。
警察还是有点不以为然,不过答应她会去问问,如果真有证人证实差不多的时间邵洋在那附近出现过,会把邵洋叫过来配合。但这个时候警局突然接到报警,附近有人聚众斗殴,事有轻重缓急,警察忙着出警了。
可庭芳等不及,她又回去小卖部,想让老板娘来警局作证。然而她再回去,天已经黑了,窗子关了,小卖部已经不营业了。庭芳在外面拍了拍窗户,喊了两声,里面就是住家,她感觉好像有人,可没人回应。
庭芳不想回家,她就呆坐在路牙子上,想等着小卖部开门,带老板娘去警局。她忘了夜有多漫长,也忘了自己多久没有吃饭喝水。低血糖来得猛烈而迅速,夜里庭芳突然歪倒在路边,失去了意识。
再醒来时已经在医院,她输了葡萄糖,也补充了电解质,整个人可能是舒服一些了,一觉睡了将近十二个小时,居然已经时至中午了。庭芳挣扎着起来,问护士是谁带她来医院的,说是个开货车路过的人,还以为她是喝多了,把她捡起来,扔在医院门口就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