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诶诶诶!这里又不是擂台!又没钱赚!”
“别在这里把人打死!别给我自找麻烦啊!”
直到地上男人气若游丝的翻起白眼,青年终于停了下来。
他深呼一口气,松开手,嘴角却勾起诡异的微笑。
“被人压在身下的感觉如何,带把儿的小姑娘。”
“告诉你……”
“不是我运气好,没被人打死。”
“恰恰相反,是你们运气太好。”
“才能让我提前送你们离开……这个可笑的世界。”
说着,他揉揉手腕,缓缓站起来,看着房间里早已惊恐无声的人群,眼神更是冷酷。
“记住……”
小主,
“下次不想活命的时候,就来擂台上找我。”
从此之后,西城区的三叉街开始流传一个名字。
“惊弥”。
神话传说中冥界的船夫,负责将死者亡魂渡过冥河的死神。
据说这个外号,是搏击酒吧为了制造噱头博人眼球取的。
不过他本人倒是很喜欢,连日常生活也沿用了这个称呼。
没有人知道他从哪里来,也没有人关心他真正叫什么。
只因他下手狠厉胜率爆表,又形象帅气身份神秘,一时间,谈论他的人越来越多,挑战他的人却越来越少。
可人们说起他,往往谈论最多的是这个人性格疯批,喜怒无常,也许上一秒还在开心大笑,下一秒就能置人于死地。
传说就连在擂台上,他也能无视折断的手臂,用牙齿咬断对手脖子。
疯狂,怪异,凶狠,精神失常……似乎都成了他的附属标签。
仿佛生活只是一场游戏,怎么开心刺激,就是他唯一追求的东西。
可随着名气越来越大,麻烦也接踵而至。
“臭小子!别不识抬举!!!”
“叫你跟着我们老大混是看得起你!”
“当我们的拳手又不委屈你!票子马子都少不了你的!”
“一个没背景没后台的东西!多赢了几场就不知道天高地厚!?”
“告诉你!只要老大高兴,我们可以随时随地废了你!”
一群凶神恶煞的帮派混混叫嚣着。
“呵,我说了……”
“不当任何人的狗!!!”
传言那晚大雨瓢泼,三叉街最大的地下帮派找到了他。
本想好言好语收买,让他成为自己的拳手,从此为帮派卖命,可谁料他死活不肯,还一个人在小巷跟十几个人打起来。
虽说他个性狠厉,身手矫捷,打起来几乎都不要命,可面对人多势众的地下帮派,一轮又一轮的围攻激战,他还是断了两根肋骨,折了一条手臂,最终败下阵来。
“来……杀了我吧……”
“我不怕死……”
“也绝不可能……像狗一样活着!”
帮派头目怒目圆瞪:“你!”
“呵,都一样……”
“哪里都一样……你我都一样……”
“不过都是……被人踩在脚底的虫子……”
“苟延残喘,垂死挣扎……还要假装有尊严的活着……”
“哈哈哈……太可笑了……”
“我们都太可笑了……哈哈哈哈……”
男人一边嘴角流血,一边失控地大笑起来,手里的匕首却不偏不倚,悄悄抵住了头目的心口。
“来,快杀了我……别浪费时间……”
“不过死之前,我一定要带走一个……陪我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