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良逛了一圈,跟逛菜市场一样,要是没上过大学,恐怕他现在已经加了好几个社团了。
毕竟多数新生都会图个新鲜,好像不加个社团,不入个学生会很没面子一样。
余良显然对这些东西不感兴趣,重活一世,主打一个随心所欲。
就在余良想抽根烟时,不远处传来了电吉他声,余良下意识的向前方望去,民摇社三个大字映入眼帘。
事实证明,音乐永远能直达人心。
弹吉他的人下穿着一身漏洞牛仔裤脚踩铆钉鞋,上身则穿着一件印有骷髅的黑体恤,头发垂肩,多少有些油腻。
男生身边则坐着一个看起来乖巧的女生,她留着短发,穿着牛仔背带裤白体恤,安安静静的听着男人唱歌。
“怎么会迷上你,我在问自己,我什么都能放弃,居然今天难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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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并不美丽,但是你可爱至极,哎呀灰姑娘,我的灰姑娘……”
男生的嗓音浑厚,有一丝丝沙哑的感觉,余良听得出来,这哥们八成是个老烟民。
男生一开口,民摇社桌前就围了一群新生,当然,女生居多,看男生的眼神都要拉丝了。
余良站在人群之外,看着男生逐渐迷失自我,唱着令人心碎的歌。
一曲作罢,掌声四起,男生却好像毫不在意,把电吉他放在了桌子上,随后便点了根烟。
“好帅哦。”
“帅哥,能加个QQ吗?”
“帅哥,再来一首。”
男生摆了摆手:“不成了,今天嗓子不在状态。”
余良静静的看着男生装逼,随后迈步走了过去。
“民摇社招社员有什么要求吗?”
男生头都没抬,继续抽着烟,女生开口了:
“热爱音乐。”
“没其它的了?”
“嗯,没了。”
余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