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
何封火有些好奇,上下打量了一眼吴忠发,这家伙不是那种爱当狗腿子的人,今天事出有妖啊。
“老赵那群人,也就是上次领头的那个,赵得安,抓了两条野狗,说晚上炖狗肉吃。”
“我寻思着蹭一口么,你肯定也知道,砂锅香肉滚一滚,神仙来了也站不稳。”
吴忠发满脸得意,开始用起来影视剧里的台词来,如果再说下去,颇有些强行咬文嚼字了。又不是文化人,装什么装啊。
他拿了一包芙蓉王,又拿了一瓶便宜的白酒,开心道:“肯定不能空手去啊,一包烟,一瓶酒蹭顿狗肉火锅,值了。”
狗肉啊。
确实。
狗肉确实很香。
何封火知道狗肉火锅,作为一个男人怎么可能不知道呢,不过他觉得自己没吃过。之所以是觉得,是因为还没有恢复记忆。
所以肯定不知道到底有没有吃过。
大概率是没有的。
何封火不排斥别人吃狗肉,但自己不会去吃,不好这口,也不会去指责那些开狗肉馆的商户。
人家有的人就是以这行为生的,有什么可指责的,人活着本身就不容易。一切正规化就没有什么毛病,没必要去干涉。
让人真正厌恶的是偷狗,抓狗等行为。
或者遗弃狗,将养了几十年的狗卖掉的行为。
前者是违法犯罪,后者只能谴责良心了。
何封火给吴忠发算了算钱,便没有理会他了。吴忠发倒是想和何封火聊几句,奈何得不到回应,只好灰溜溜走人了。
路过门外保时捷的时候,还是忍不住停下脚步,用手抚摸了一下轿车机盖。
“真是好车啊。”
在感叹声中,吴忠发提着酒和烟,走了没几步,就看到了五斤。
瞧着五斤现在丝毫没有邋遢的模样,吴忠发有一点小嫉妒,以前的五斤就是村子里最差的那种存在,虽说不会有人随意欺负,但是总会觉得这家伙傻不拉几的,没有几个人看得起。
现在人家转身就傍着大哥了,尤其是这两天有几次晚上,吴忠发还看到何封火开着车载着五斤出去兜风。
“老子都没有坐过那豪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