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为了确保万无一失,邓文斌决定借此机会组建一个行动小组,统一听从自己指挥,所有行动必须有组织有计划的进行。
1999年八月初,邓文斌经过筛选,叫来了胡国军、谢爱民、张东明、李新春、周铁这五个人,大家歃血为盟,结拜成了异姓兄弟,正式组成了犯罪团伙,尊邓文斌为老大,所有行动都由邓文斌统一指挥。
邓文斌给团伙定了几个规矩,首先就是不准出卖兄弟,万一有人叛变,出卖了兄弟,那么剩下的人就要杀他全家。
另外大家现在都是一条船上的人,以后也要一起干大事,为了确保安全,所有人不允许中途退出。
不过如果哪个兄弟有特殊原因想要退出的话,那就必须自己砍掉一根手指,以此来表明自己绝不会出卖兄弟的决心,只要留下一根手指头,人就可以走了。
最后一条就是一旦有人被警察抓了,就要尽可能的把事都揽在自己身上,从而保全其他兄弟,而外面的兄弟必须要照顾他的一家老小,不能让里面的兄弟有后顾之忧。
邓文斌团伙定下的这些规矩,基本上和悍匪崔宝纯团伙的规矩差不多,其实大部分犯罪团伙的规矩都大差不差,但真正能遵守的,那就少之又少了。
除了这些规矩之后,邓文斌还给团伙成员做了明确的分工,有人负责收集信息,有人负责销赃,有人负责后勤,有人负责踩点,而邓文斌负责的是保管枪支。
最后还有一点很重要,那就是每次作案后的分赃方案,团伙首先看中的是技术,按照他们定下的规矩,每次作案之后,从到手的钱中拿出百分之十到百分之二十,作为技术股奖励,这部分钱分给在这次作案中起到最关键作用的人,剩下的钱再大伙平分。
例如邓文斌的开锁技术一流,偷车的时候基本都是他出手开锁,那么等车卖出去之后,就要先拿出一定比例的钱奖励给邓文斌,剩下的大伙再平分。
组织现在成立了,规矩也都定好了,接下来大家就该出手了,他们的第一单就是抢劫张德阳,这也是邓文斌团伙正式成立之后的开山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