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亲!书匣子重!”
一道带着怒气的抱怨声打算谢棠的思绪,一抬头,看到女儿嘟着嘴,满脸不高兴。
“婠婠,匣子里只放了两本书,山居先生说了他不喜人多嘈杂,娘给你选的婢女不能跟你一同进书屋了,你乖一点,自己抱进去行吗?”
魏婠婠一听,没人跟着伺候,脸瞬间耷拉下来,刚想抬腿走,就瞧见比她还矮半个头的祥云,已经背着书袋敲响了竹屋的门。
小小的胖丫头,后脑勺毛发稀疏,背脊却雄赳赳气扬扬的,仿佛能进去读书是件多了不起的事情。
“娘亲……”她昂起脖子,“你瞧着吧,婠婠一定学得比她好!”
一上午的时间,山居先生主要用来考究两人的水平。
祥云因为提前开蒙过,认识的字远比魏婠婠多,连下笔的动作和力道都有模有样。
“他的大篆写的最好,没想到这辈子头一次收弟子,也教授大篆。”
“先生,我写的不好吗?”
山居先生看了看她的字,虽笔锋犹显不足,但已经比绝大多数初学者好太多,明显是下了功夫苦练的,安慰道:“好,但女孩子一般不会选择大篆这种笔力要求高,行云如挥斥方遒的字体,反而是瘦金和簪花小楷般轻动灵意的字更受世人追捧。”
祥云却不这么认为,世人约定俗成的,不见得是最适合她的。
她就是觉得大篆好看,一笔一划大气磅礴,她要写大篆!
“先生,我喜欢大篆。”
山居先生见她眼神坚定,显然已经想好了,笑着点头:“可以,世间万物唯兴趣方能持久,既是爱好便坚持下去,我看你笔力之间已有他的风采,假以时日青出于蓝也不是没可能。”
后半句话,他是小声在祥云身旁说出来的。
为避免赵括的身份暴露,两人依旧以先生弟子身份相称。
一直在一旁矮案上写大字的魏婠婠,生平第一次感受到被忽视的滋味。
故意打翻了墨汁,润染了上好的宣纸:“先生,婠婠的纸脏了,能不能麻烦您帮我取一张?”
山居先生起身去里屋拿纸张的功夫,魏婠婠立刻将毛笔砸在祥云身上:“乡下来的野丫头,先生是来教我的,你别总缠着他!”
祥云低头看到身上刚做出来的新衣服,沾上好大一片墨点,想起凤仙一针一线的辛苦,抬手扬起毛笔就要甩出去。
手顿在半空中,忆起临出门前凤仙得知囡囡要去读书的欣喜,毛笔上的墨点直到滴在纸张上,晕染了写好的字,也不忍心挥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