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跑的更多了,能有个15六只。
林志国也比较满意,直接将剩下伤着的也全部弄死。
然后将其全部的收入到储物戒指里。
然后快速的往门头沟的方向而去。
至于今天还是有些收获的。
野山羊是偶蹄目牛科山羊属哺乳动物。
肩高90厘米左右,重90到120千克;有一对微微弯曲的大角,角上有横的凸纹。皮毛夏天是灰色偏棕黄色,冬天换为深棕色;
腹毛和蹄部白色,背中央有一条黑色纵纹。
寿命为20年。
野山羊主要分布在欧亚大陆、北美洲和非洲东部。
全国各地均有分布。
多生活在较高的山林中,常在人们不易到达的地方活动。夏天多住在高山岩洞里,冬天则从山顶迁居森林内。
能爬陡坡,善于攀登。通常40—50只组成群体共同生活,到秋天分散成交配小群,由一只雄体领队。
这要是在80年代之后,别说野山羊了,你要是将其打死,你也得跟着进去。
不过现在谁让这个年代里缺衣少食呢?
人都活不成了,谁还管你这些动物了?
最主要的是现在也没有什么动物保护法。
林志国紧赶慢赶,终于赶上了最后回城里的车。
一走进车里给林志国,好悬没呛过去。
整个车里,抽烟的味儿还有那臭脚丫子。
长时间没有洗澡,或者鸡鸭鹅粪便的味道。
混合在一起,那滋味。
别提了,盖了帽了都。
尤其是对于林志国这种,身体素质较好,狗鼻子的这种人来说可以说是,像进地狱了一样。
不过林志国也没有办法,还能让他们把身上的气味收一收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