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征战多年,为朝廷赴汤蹈火,无数次生死悬于一线,不可谓不忠不勇,可是……”
沈御眸光暗沉,像是在自嘲,又像是在质问。
“我竟然连一个女人都护不住!她若出事,我要这些虚名,有何用?”
一席话,让周围一众人都震惊不已。
别说其他人,就连沈御自己,何尝不心惊?
连他自己也没想到,他也有冲冠一怒为红颜的时候。
他举起长刀,刀刃上的血顺流而下,落在他的指间,留下刺目殷红一片。
边城守军的将士们,也跟着举起长刀。
每一把长刀之下,都是一个无辜的百姓。
只要沈御一声令下,上百人就会人头落地。
冷血。
残暴。
疯狂。
将上位者对下位者生杀予夺的权利,体现得淋漓尽致。
沈御轻仰着头低吼:“三……”
眼看他就要落下长刀,所有人都倒吸一口凉气,甚至有胆小的已经恐惧的闭上了眼睛。
突然,一个颤颤巍巍的人影站了出来。
“是、是我……”
沈御循声望过去,就见一张不甚出众的脸。
那是一个腰间系着围裙的年轻人。
有人眼尖,立刻认出了他。
“他不是医馆的伙计吗?怎么会是他?”
“原来是他啊,是他的话,也不奇怪。你们不知道,他是逃难来的边城,他家里老老小小都被漠北人杀光了。”
“前些日子他托媒婆去提亲杀猪匠的闺女,杀猪匠嫌他穷,要让他准备一百两银子才肯嫁闺女。”
“他定是为了钱,才铤而走险做了奸细。”
不得不说,群众的力量就是大。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竟然分毫不差的还原了医馆伙计出卖温婉行踪的原因。
沈御提着长刀走到医馆伙计面前,将刀架在他的脖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