旋即满意地点点头,然后将大剑递给霍布斯。
“来,试试这把剑。”
霍布斯快步走上前,双手接过大剑。
他的手臂微微一沉,随后便适应了剑的重量。
霍布斯挥动大剑,风声呼啸,剑身在空中划过一道道光影。
一开始没有章法,只是胡乱的挥舞,后面渐渐找到了感觉,霍布斯的动作开始变得有节奏起来。
大剑在他手中仿佛有了生命,每一次挥动都带着强大的力量和气势。
两米出头的身高,拿着加上刀柄都快一米八的大剑,要是再配上一副全身铁甲发起冲锋的模样,墨烨都不敢想象那画面有多美的华美。
想必会如同那岛国的物哀之樱,随着呼啸之风,落下一片凄美的血雨。
午饭与休息时间已经结束,墨烨等人继续出发。
午后的阳光洒在前行的道路上,马车的轱辘声和马蹄声交织在一起。
没过多久,后方扬起一片尘土,一行骑士正疾驰而来。
马蹄声如雷鸣般逼近,打破了道路上原有的宁静。
拉曼尔抬眼望着前方歪七歪八,衣衫不整的农奴队伍,眉头一皱,旋即就是一松,眼里浮现一抹厌恶。
这支队伍,绝对是阿曼德庄园的部队,前面跑来求物资,听到要登门却不告而别。
这样的贵族,简直闻所未闻,丝毫没有贵族的礼仪与优雅。
“幸运的乡巴佬!”
拉曼尔心底暗骂一声。
随着两波人距离的拉近,眼神最好的游侠艾登眼睛突然一缩,低声喊道,“拉曼尔少爷,对方队伍里有女仆!”
这还没完,照看了风尾狐十多年的艾登,瞄一眼风尾狐就知道公母,对狐狸的熟悉了解程度,都超过了他的婆娘!
顷刻间就发现了挂在比利特马匹上的三具狐尸,以及剥好的一张狐狸皮!
见到这一幕,艾登眼睛都红了,尖叫道,“拉曼尔少爷,风尾狐就是他们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