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我这件软甲太帅了

兔子有些无语“你当我兔是空间系呢?不过我兔可以帮你把旧的衣服挖个洞埋起来。

想要了我也可以找得到,再帮你挖出来就好了。”

繁星点了点头“行吧?反正接下来我主要穿这件衣服了,黑黑的软甲太帅了。

呃,不过我没有腹肌啊,也没有胸肌,这衣服也太欺负人了吧,还10块腹肌,啧啧啧。”

不过之后繁星还是穿着这一件衣服,游走在了战场之上

不过没再敢去深的地方了,之前的经历还记忆犹新,如果自己是跟那一只500m的大蛇单挑,估计坟头草都3m高。

所以有了经验之后的繁星自然也不会被小怪就弄死。

而且一路上繁星还发现了一个好玩的事情,就是自己竟然可以跟异兽抢人类的魂。

于是繁星的铠甲就一直吞啊,吞啊吞。

三年之后,原本一个只有菱形大小的核心碎片已经变成了一个不带手指的手套大小。

也就是包住了手腕往上,手掌和手背,并且铠甲本身是带软甲的,活动起来不会有什么问题。

而且甲片的实心已经到了不透明的程度,几乎是鲜红色的一片。

然后就是手指像之前龙爪一样的铠甲,不过我自己想了一下,这应该不是龙爪。

因为据自己了解,自己绑定这一套铠甲应该是蜥蜴分魂来的,所以这有可能是蜥蜴爪子。

不过也无所谓,毕竟自己的铠甲也不是吞噬了别人的铠甲,基础还是低,自己的铠甲是融合了其他铠甲。

说白了就是传说中的那一位融合了两套铠甲,已经是奇迹了,但自己可是融合了好几套垃圾铠甲的。

垃圾归垃圾,但数量也的确是多,感觉现在自己的铠甲应该已经有b或者c级了。

反正a级肯定到不了。

不过个性很强,因为融合的铠甲和魂过多让自己虽然下面只有一个手套,上面也只到小臂。

一层一层的铠甲,看上去像是龙鳞一样,不对,应该说是比龙鳞更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