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老爷子被抬进府城衙门的公堂后,递上自家的状子,老泪纵横的道:“通判大人,邹家禽兽不如啊……我家娴娘在乞巧节的时候,被邹家逼得撞柱而亡……我的外孙子跟外孙女因着知道邹家的腌臜事儿……邹友廉生怕两个孩子把事情说出去,是直接把他们关起来,还派下人虐待他们……您要为老头子做主啊。”
包老爷子说话已经不利索,这段话是说得断断续续的,可正因如此,才显得尤为可怜。
胡通判脸型刚毅,神色肃穆,翻看着包老爷子递上来的状纸,问道:“可有证据?”
胡通判虽然没有去剿水匪,却也知道水匪的案子闹得很大,如今包家递状纸告邹家,不用想也知道,是想趁着京城还没来人,把包氏的儿女救走。
而包氏全族会来的原因也很简单,就是为了保住整个包氏。邹县丞犯的可是诛九族的大罪,一旦定罪,包氏族里也要受牵连。
胡通判觉得包家此举是在坑他,可他在河安府做了三年的通判,知道包老爷子为人不错,心里才没有生出反感来。
“有。”包大舅立刻让人带来一个下人。
这人是包氏的陪嫁丫鬟,如今已经成了管事娘子,一进公堂就呈上两封血书。
一封是邹承祖写的他们兄妹被邹家私自关押,以及邹县丞示意让下人每天虐打他们的事儿。血书上还写着,求包家救救自己的妹子,只要把他妹子救出邹家这个烂泥坑,他留在邹家受苦也没事。
还有一封血书竟然是包氏写的。
这是包氏在撞柱之前,咬破自己的手,在衣袖内写下的,只有很潦草的十个字:救孩子,邹家逼我撞柱而死!
血书上,还印着包氏的一个血手印,做不得假。
邹承祖的血书还好说,包氏的血书可是撞柱当天写的,那天是七月初七乞巧节,当时的邹县丞还没有被抓。
黄娘子哭道:“奴婢是给夫人换衣入殓的,当时看见衣袖内有血书,立刻把衣袖剪了下来藏着,是随身藏了两个月,前段时间才找到机会跑回府城,给包家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