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八十六章 传奇定格!湖人第二王朝!(跪求订阅!)

迈阿密,听见苏枫的演讲,莱利不由自主地便去厕所里淋了一桶冰水。

“马努是我在迈阿密效力时期的最佳拍档。

(现场球迷:那沙克呢?)

你们先别急......

沙克当然重要,但是在我看来,马努才是那支热火实至名归的二当家。

你们知道吗,在和马努一起比赛时,往往上一秒我还在想该怎么踹死他,下一秒,我便恨不得能给他亲手做第二天的早餐。”

客队球员通道内,仍然没有离去的吉诺比利一脸骄傲地挺起了自己的胸脯。

然后,邓肯、帕克、莱昂纳德便先后对着他的屁股来了一脚。

“当然,有时候我也会很讨厌马努。

比如......

他在我和聊阿根廷足球的时候。

噢,我的上帝呐!

难道马努不知道在中国,压根就没有男子足球这个运动吗?”

电视机前,中国的足球、篮球双料球迷们顿时难受住了。

因为自高俅去世后,但凡中国男子足球国家队能够争气一些......

也不至于他们连一点儿气也不争。

“说起来,沙克也是个妙人。

你们应该都知道,沙克足足比我大了6岁。

但是私下里,他却很少会干与他年纪相符的事情。

我和科比都很喜欢沙克。(现场嘘声响起)

当然,除了在催他减肥的时候。(现场欢呼声响起)”

你们都知道,沙克是个好面子的人。

所以每当他问我他是否是NBA最好的中锋时......

我总会昧着良心告诉他......

‘是的,伙计,你就是NBA最好的中锋’。(现场笑声响起)”

解说席上,与脸皮贼厚的巴克利不同,在这一刻,奥尼尔是真的想一头找块豆腐撞死!

枫哥!

当年我沙克-奥尼尔那也是为你流过血,流过汗的!

你......你怎么能这样说你那可爱的沙克弟弟?

“而在离开热火,加入湖人后......”

迈阿密,刚刚才淋完一桶冰水的莱利急了。

因为苏枫甚至就连拉里-布朗都提到了......

难道他帕特-莱利就不配苏枫稍微提一嘴吗?

“我很庆幸,我能在这八年的时间,与如此一群优秀的队友,先后拿到了六次总冠军。(掌声响起)

马克我是亲眼从一名新秀看着成长起来的。

而现在,他早已是一名全明星中锋。

当年在迈阿密,我就曾说过,拉简是唯一一位不需要我在场上替他操心防守的控球后卫。

虽然今年在总决赛里,拉简更多时间是坐在场边。

但是,我相信,没有任何一名湖人球迷会忽视拉简对于这支球队的贡献。(掌声响起)

另外,作为这支球队的主帅,泰伦也远远超乎了当年我在邀请他来执教时的预期。

在我看来,他与约翰-戴维斯一样。

都是天才型教练。”

现场,电视机前,在这一刻,卢指导与戴维斯均不约而同地露出了一丝得意的微笑。

“时至今日。

我特别想对那些曾经帮助过我,以及始终支持着我的人说一声感谢。

尤其是我的家人和所有的篮球爱好者。

因为对于篮球这项运动而言,没有球迷,篮球便什么都不是。

而对于我个人而言,如果没有我的父母和我的妻子,那我也绝不可能会走到今天。

另外,我也很感谢那些曾与我一起打出过伟大比赛的对手......

比如斯科蒂-皮蓬。

姚明。

德克-诺维斯基。

蒂姆-邓肯。

很抱歉,因为演讲时长有限,我没法逐一念出你们的名字。

但是我很庆幸,我能与你们这帮伟大的球队生在同一个时代。”

众球星们:我们可不会为此而感到半点开心!

“好了,演讲结束。

虽然我还有很多话想说。

但是在这一刻,我只想好好休息。

感谢各位的支持!

希望来年,我们还能一起庆祝!”

颁奖台上,听着苏枫的那句来年再一起庆祝,总裁马克险些就摔了一跤。

而在斯台普斯中心那震耳欲聋的欢呼声中,科比则是一脸不满地冲苏枫说道:“我呢?你怎么一个字也没提到我?”

苏枫拍了拍科比的肩膀,“作为我最好的兄弟。

你当然得放在我退役的那一天再吐槽......啊不是!

你当然得放在我退役的那一天再感谢。”

科比皱了皱眉,道:“你发誓。”

苏枫摊了摊手:“这有什么好发誓的?”

没辙,在科比那想要杀人的目光中,苏枫最终还是起了誓方才被科比放过。

17日晚。

整座洛杉矶都沉浸在了湖人第二王朝建立的喜悦之中。

23日,在休息了数天后,在湖人制服组的精心安排下,湖人于洛杉矶举行了盛大的王朝游行。

告别14/15赛季。

恍惚中。

人们方才渐渐意识到。

那个仿佛永远也不会老去的苏枫。

将从下赛季开始。

正式迎来他告别联盟的倒数计时。

两年。

不过弹指一挥间。

在人们看来......

假如那一天永远不会到来,该有多好?

如果再见没法逆转。

那就让重逢成为下一次再见。

如果重逢遥遥无期。

那就让再见成为最后一次相聚。

相聚在那年,那时,那年华。

让岁月为证。

让时光为鉴。

永远定格在那个封神于斯台普斯的传奇夜晚。

……

PS:勤奋的作者天天更新一万字,读者也只会嫌他短。但是懒惰的作者,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突然更新,读者却会对其感激涕零。想来,这就是所谓的“朝三暮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