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三)琐事

明日无瑕 提笔随缘 2883 字 20天前

听到回传的消息,坐在会议厅的巴迈·达西欧是轻蔑哼笑,走到落地玻璃窗前,从麦格达最高的办公楼里眺望林立的都市丛林,背对着一脸苦相的大儿子,说:

“这小子,总是甩一张臭脸,说我这个当老子的色胆包天。就是来求我办事,也恨不得避着我七尺远。这两年,他跟下面的人打成一片,成天躲在酒店里,监控都关了,不许我查。还以为他是筹策什么好玩的,一揭帘布,果然还是去当花花公子!哈哈,这小子,是最像我,也最不像我。我都是光明正大,他呢?还要跟我装!哼,长不大的东西啊…”

“爸,我觉得应该是有什么误会,弟弟不像是…”

“不像吗?人心隔肚皮啊,我的聪明仔——进来。”

父子俩的谈话被敲门声打断。在外候着的秘书,是拿着电话进了会议厅,还快步走到巴迈先生的身边,告诉他有贵客到来。

听完,巴迈笑逐颜开,更是到儿子的身边,重重地在他的肩上拍了两掌:“好,你去安排安排。这帮人喜好什么,你都清楚了,不用我再交代了吧?”

“爸爸,又是他们?同他们打交道…”

麻烦,麻烦。其实不用巴迈啰嗦,他的儿子也清楚,格威兰人肯定是最难招待的。可要是没有格威兰人,他们的生意更难做。

巴迈要儿子记住,在整个北共治区,他可以开罪那些在市政厅放空屁的肥猪,也可以辱骂法庭的老花眼和警署的蛮牛。但是,格威兰人,他是万不能得罪的。

放眼北方,银行、军火、财政…全是格威兰人在管。有钱有枪,格威兰人就是铁霸王。无论如何,都别得罪格威兰人,要是还想在银行贷款、还想在政府里有门路,就把格威兰人圣堂里的破书供着…

当成是亲爹招呼。

亲爹是个什么样的人,当儿子的自然最清楚。生意上守信又无耻,为人上正经又荒唐,是巴迈·达西欧恪守的信条。

不论别的,单说对待女人的态度吧。巴迈教给儿子的,永远是你情我愿的最好——千万别跟某些不学无术的二流子一样,整日想着下药或用强,尽使些丢人的手段,没点儿阔绰的气量。

他不止一次警告塔都斯,喜欢什么样的姑娘,就去追,追不到手的,就先调查她们的喜好,再用钱去砸——在麦格达这地方,只要舍得钱、有耐心,可以说,有九成九的把握能将中意的目标拿下,不论是男女、是老少、还是精灵,统统嗯一样。

不过呢,鉴于塔都斯老是顶撞他,讥讽他是老当益壮的臭流氓,他遂其所愿,稍稍限制了儿子的花销。

不管老婆女儿怎么宠这小兔崽子,他都是按周给钱,还把钱卡在一个适当的水平线上——拿去吃喝玩乐没问题,想追小姑娘?门都没有。当然,找嫖是足够的,可要是连起码的审美和安全都不考虑,那塔都斯·达西欧就真不配做他的儿子了。

正因如此,当鬼鬼祟祟的塔都斯总是出入酒店,还仗着老妈老姐的名义封掉关键的监控后,他的父亲巴迈·达西欧是更感有趣——

巴迈相信,自己的混账小儿子,终于在进入青春期后觉醒,开始搞些遵从本性的名堂了。

为了维稳父子关系,他让儿子的朋友坎沙·杜拉欣前去窥探。他也是从少年时代走过来的,青春期的小年轻们有什么恶趣味,他能不知道?更何况,坎沙受过他的帮助,于情于理,都不该拒绝他的要求。

而坎沙的答案,自然令他满意——十七岁的塔都斯,可算到了意识觉醒的年纪,和漂亮娘们勾搭上了。

“儿子?怀特先生,这是你的孩子?”

“您说笑了。试想一下,我们格威兰人的孩子,又怎么会有小麦色的皮肤呢?”

与格威兰相邻的珀伽内,两位金发白肤的格威兰人,正隔着美酒佳肴,在长方桌的两头相对而坐。

一位含着红酒鹅肝,一位抿着羊脂果酱;一位盯着俏丽的男侍者、拉住人家的手细细把玩,一位欣赏着对方眼里的欲望之火、暗骂着军队多出怪胎。

不用说,是进入中央圣堂的巴尔托·怀特来接待格威兰的贵宾——王庭驻军的实权人士了。

这位客人年约四五十,面上净须短发,身材干练精壮,刚见面还是威严端庄,可看到略施粉黛的侍者后,这家伙眼冒的火光,让身为同胞的巴尔托都嫌丢人。

不过,情势所迫,他的态度相当端正,俨然是历练充足的东道主:“先生,如果你喜欢,等我们享用完午茶,这里的贵宾包厢随时开放?您可以带着我们可爱的仆人去放松放松?来,孩子,请记住,在朋友之间,格威兰人流行贴面礼;在亲人之间,格威兰钟爱亲吻礼。去请教我们的好先生,他是如何看待你的?是想和你当朋友,成为一对忘年交;还是想收你当养子,多多宠爱呢?”

小侍者将菜单抱在膝前,胆怯地靠近了些:“先生…”

“可爱的丽人,那么生分的称呼,不适合你与我——来,叫我叔叔或父亲吧、父亲,父亲就好。再有两年,我的孙儿也该与你一般大了,有你这样年轻的孩子喊我一声父亲,那远去的青春似乎回到了衰老的身体上,多健康、多强壮、多美丽而诱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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