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都斯是垂首顿足,回座位收拾东西,准备离开了。而坎沙,却感到书桌一阵颤动,便掏出静音状态的手机,看看是谁发的消息。
这一看,他马上改口,答应陪塔都斯去酒店吃顿好的。
因为发来的消息,是一条陌生的、又绝不会有假的短信:
“坎沙·杜拉欣,还记得你巴迈叔叔吗?来,给叔叔帮个忙,跟着我家的小子去酒店,等时间到了,听我的指示,去他的房间,帮我看看小崽子这几天都在背着我搞些什么东西。”
出于对巴迈·达西欧的感谢与恐惧,也是出于对塔都斯·达西欧的好奇,坎沙想也不想,就决定刺探刺探哥们儿的小秘密了——世界上有什么事,能比打探好兄弟见不得光的小心思更有趣呢?
至少,在这每日重复的高中生活里,挖别人藏宝箱这种事,要比打游戏刺激多了。
再说,凭他对塔都斯的了解,什么见不得人的小秘密,撑死了也就是在房间里和成熟的女人睡觉嘛。只要想想塔都斯吹嘘时的样,他就知道这家伙的口味有些问题,如果能借这个机会,帮巴迈先生把塔都斯的审美取向整治一番,既报答了巴迈先生的恩情,又能让塔都斯早些回归常规口味、找个同龄女生谈谈恋爱,别成日找老阿姨快活,岂非好事成双?
“不对啊,坎沙,你怎么突然变卦了?”当疾驰的摩托车停在酒店的门前,塔都斯摘掉头盔,狐疑地眯起眼来,“你小子,总不会…”
“嗯?不会什么?别瞎想了,我…”
“呼,我知道了,你这家伙是假正经,终于要对人家小姑娘下手了,是吧?”没等坎沙心虚完,塔都斯就把头盔一甩,拍响了哥们儿的肩,“哎呀呀,压力大,发泄发泄总是好的嘛。别害羞,去去去去,就是为你准备的嘛,再说了,你情我愿的事,美滋滋的啊,嘻嘻…”
“兄弟,我说真的,你正经点儿吧…”
虽然嘴上不饶人,坎沙的心里,还是默默道了个歉——好兄弟,对不住了。
今天啊,塔都斯的短,他是揭定了。
吃完饭,坎沙随口问了下塔都斯的房间号,先回到自己的房,又在游戏里被海芙教训了一顿。不过这次,海芙主动换了些双人闯关的游戏跟他玩,也算是照顾他手法不精了。
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他让海芙先一个人耍着,他自己则跑出房去,找经理通了气。果然,经理早收到达西欧先生的消息,备好了特制的钥匙卡,方便他去抓塔都斯的尾巴。
在开门的前一秒,他是有些愧疚的。毕竟是混了一年多的好朋友,帮朋友的父亲逮朋友的短,多少不大仗义。可再怎么说,塔都斯的毛病也太难以启齿了,照他这样下去,找个正经姑娘谈恋爱都成问题。
为了朋友以后的婚姻幸福,坎沙决定了,必须要看看塔都斯在房子里养什么美少妇,等看完了,再义正词严地呵斥他一通,把他矫正过来,绝不是因为私人的恶趣味或者好奇心,绝不是。
他悄摸摸地刷上房卡,毫不担心被塔都斯察觉。因为塔都斯的套房是酒店里最奢华的,卧室和门隔了老远,只要他手脚够轻,绝对能轻松摸到卧室门口,给好兄弟一个缩卵的惊喜。
门开了,没有尖叫声相迎,说明塔都斯没有像《在云端》里写的那些男人一样,喜欢在客厅、在走廊的地板上玩花活。但是门口的鞋架上,的确摆着双香槟金的水晶高跟鞋,明显不是年轻女人钟爱的款式,说明塔都斯的口味和他说的一样,不会有假。
他刚蹑手蹑脚地摸到客厅,就在玄关的待客衣架上见到了大跌眼镜的衣服——露背的黑色晚礼服和皮草披肩,以及一双高亮的肉色连裤袜,全挂在衣架上面。哦,还有一件看样子就贵得要命的女士挎包,已经被掏得空空的,不知道塞过些什么东西。
厕所,无人;厨房,无人;阳台,也无人。确认完毕,坎沙猜测,塔都斯十有八九在卧室待着,就跟做贼一样,踮起脚挪了过去,慢慢拧动门把手,无声地拉开卧室门,透过窄窄的缝,将卧室的风景尽收眼底。
可事实情况与他想的完全不同。卧室里面,根本没有什么旖旎的风光,床是整齐的,塔都斯是穿着睡衣的,而陪着塔都斯的女性,约摸三十六七,相貌端庄成熟,正罩在睡裙里,像童话书插画里的母亲那样,让塔都斯的头枕在胸口,轻轻地拍着,看上去还是清醒的。
不知怎的,坎沙总觉得哪里不对劲。细细回忆和塔都斯鬼混的点点滴滴后,他恍然大悟——这位漂亮妇人,像是在塔都斯家中的相框里见过似的。没错,这位妇人和塔都斯的母亲,光外貌就有六七分相像,连气质都如出一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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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的大脑飞速处理达西欧家的关系,推理塔都斯的秘密时,那位妇人瞥见了门缝的光,惊讶地望向了他。不过,在片刻的错愕后,妇人便把食指贴在唇前,哀求般轻嘘了声,让他老实地退出去了。
在上课的半小时前,黑着脸的塔都斯拍开了坎沙的房门。他也不管叼着冰棒的海芙怎么挽留,硬是拽着坎沙跑到酒店的后花园,仗着高了半个头,恶狠狠地俯视起好兄弟:“你个混蛋,说,是不是死老头子——”
“嗯,意外意外,我就想着吓你一吓,没猜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