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它的确是以色列在九十年代,借鉴了阿美莉卡资本市场的一些投融资机制后,探索出来的一种孵化模式。
早在八九十年代,以色列每年的科技创新成果,就已经位于世界前列了。
但跟硅谷不一样,外加以色列本国的风投机构很少,所以这些成果转化为商用的比例很少。
有想法的人筹不到钱去实现它,有钱的人在拥有更多选择的情况下,不愿意花钱去投一个看不清未来的项目,创业氛围一般般……这大抵就是以色列当时的环境了。
既然本国没那么多风投机构,也没那么多天使投资人,那自然就不可能把所有的希望全部寄托在企业身上。
于是时任以色列工业和贸易部的首席科学家伊戈尔便向政府提议,既然市场无法催生出足够多的风投公司,那干脆政府带头来当这个天使投资人好了。
所以,便有了“引导基金”这种利用财政资金亲自下场投资初创企业的孵化模式。
事实证明,但凡国家队下场,成绩都不会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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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以色列成立的首支引导基金“YOZMA”,甫一投入运作,便先后投资了一大票子通信、IT、医疗技术等领域的创业公司,而这些被投的公司中的大部分也不负众望,很有一些公司在短短几年的时间里便成为了国际相关领域里颇有名气和影响力的明星企业。
其实投出几个有名气,能创收的公司算不得什么,引导基金模式最令人瞩目的成就,是极大地推动了以色列的高新科技发展,在国内掀起了了一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浪潮不说,还引来了国外的众多风投机构纷纷进驻淘金……这种四两拨千斤,从宏观层面上激发本国经济活力的思路和方式,才是无价之宝。
事实上,我国在这方面并没有落后世界太久。
2002年,中关村管委会在借鉴以色列的相关成功经验后,正式成了我国第一支引导基金“中关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根据自身的定位需求,先后投资了百度、360、优酷、小米、京东等互联网企业……客观的来说,中国第一波互联网创业浪潮,这支引导基金在其中委实功不可没。
正是因为看到了这种模式的巨大价值,几年之后,也就是2008年,国家正式就引导基金,出台了设立和运作指导意见的文件……也就是说,从2008年开始起,国家层面正式鼓励大家,尤其是各地主管单位去尝试这个市场化运作的方法。
毕竟在2014年的新预算法出台之前,政府扶持本地企业,基本上都是采用财政直接补贴的方式,随意性比较大不说,也很容易出现一些糊涂账,因此用引导基金这种相对比较市场化的孵化模式,其实更靠谱些。
………………
关于引导基金的运作模式,既然说了它本质上是个天使投资人,那自然没什么可多说的,无非就是觉得哪个项目有价值、有发展前景,就投哪个呗。
只不过与普通天使投资人略有些不一样的是,由于引导基金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因此除了上述那些因素外,如果你的项目具有区域经济的补充性和存在的必要性,它也一样会给你投。
当然,这只是引导基金在国外的用法,也是个极为基础的用法,在国内则是大不相同。
有些时候你不得不承认华夏人的智慧,“中国特色”这四个字或许在许多国人的眼里,并不是一个很值得骄傲的词汇,但实际上,在许多寻常人看不到的地方,这四个字显露着令西方世界不安的威力——中国以短短几十年时间就走完了西方列强几百年的历程,并且可以成为蓝星上唯一可以跟阿美莉卡扳手腕的巨人,中间付出的努力和尝试,绝对不是你以为的那么一丁点而已。
所以,杨默之前在临邑县搞出来的那一套债务置换模式,本质上是用以物易物的形式去实现引导基金的部分作用,但它的目标,却并不是单一的企业或者项目。
也就是说……
他所设想的孵化对象,不是企业或项目,而是临邑县农村基层经济为主的县域经济!
事实上,这一类似手段在后世也常见于一些内陆县成立的引导基金,被当成整合产业资源,挖掘产业发展潜力的手段使将出来。
所以王一诺的担忧严格意义上来说并没有错,他这种动作的确有代行天权的嫌疑。
但同样的,杨默也真的不担忧这顶大帽子会扣在自己头上。
原因很简单……
中国国内的引导基金虽然基本上都是以地方主管单位为主体,但引导基金的市场化运作模式,决定了他这个项目发起人,跟地方主管单位之间,天然存在着互补关系,双方缺一不可!
所以,这才是临邑县的领导为什么会在主观意愿上那么支持他的重要原因。
能进体制的没有笨蛋,即便当下还没有引导基金的说法,但略微相似的做法却有不少,否则你当人家真的看不出来这种债务置换模式的杀伤力?
当然,一切的前提还是要建立在杨默懂进退的基础上。
所以,你究竟是把自己当成了LP(有限合伙人)还是把自己定位成一个GP(普通合伙人),以及这中间的责任和义务怎么个界定法,就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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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删改了两版都没过,只能重发,先这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