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已经明确了授权对象为杨锐个人,但他并没有获得允许做二次授权或转让公司。”
李金泉极不耐烦地将那份合同胡乱翻了一遍。
他哪里还有心思逐字逐句去研究合同条款,心里面只有一个令人光火的念头。
玩鹰的人居然反过来被鹰给啄了一口……真特么耻辱啊!
那中年人微笑接道:
“念在大陆内地企业家对知识产权尚无深刻印象,我委托人愿意向李先生保留庭外和解的机会,具体要求有三。
第一,立刻终止婷美塑形内衣的销售行为。
第二,赔付我委托人各项损失一千万元软妹币。
第三,重新签署授权合同,授权费将上涨至每件产品五元人民币。”
这三条,没有一条能被李金泉所接受。
他把生产的活交给了夏友禄,那货算来算去,给他算出了一个每件产品八块钱的生产成本。
岗南村给他延续生产报的价才特么十块钱一件。
李金泉一气之下,将夏友禄踹到了一旁,转回头找到了省纺织集团下面的一家服装厂。
这家服装厂给出的报价更是离谱,说没有十块钱根本做不下来。
得亏省城还有不少家民营厂,最终让他找到了一家报价六块的。
十五块的出货价一时半会更改不了,一件产品能赚到九块毛利,也挺不错。
但眼下一下子就要被什么知识产权给讹去一多半的毛利,他李金泉怎能咽得下这口恶气?
一千万的赔款也是无稽之谈。
特么的,港城那家公司坐着不动只管收钱,哪来的那么大损失?把人都当傻子糊弄是不?
最让李金泉无法接受的是第一条。
停止销售?
你特么当你是谁呀?
你特么总经理的名片上是不是少印了一个经?
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