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百二十一章 一号公馆

复仇的大手 大草鱼 1369 字 16天前

林丽萍看到话题中止,似乎场面有些尴尬,他又想重新挑起话题,于是笑着说道:“麦克先生,昨晚在爱都酒店我们已经为你准备好了上好的总统套房,可是你并未入驻,这让我感到很抱歉,抱歉的是我们准备的不够充分,我们事先没有了解到麦克先生的生活喜好,可是眼下我们已经谈好了巨盛华电子大厦这个项目,你总得在新都多呆上一段时间吧?要是有什么事,我们也好互相商量,你看,我是不是该在爱都酒店给你留下一间我们最好的总统套房来款待你呢?”

“林小姐,电子大厦这个项目,我只是临时来了兴致,所以原本没有想呆上几日,以前我确实没有想到如今的新都会这样高速发展,来到这里之后我临时做了这个决定,加大投资,不仅要投资电子电器等各个领域,还要投资各个互联网相关的行业。所以,现在看来,我不得不在这里多呆上一段时间了。但是你知道,我不习惯住酒店,我在伦敦,在纽约,也或是在欧洲的各个常去的城市,比如,柏林,慕尼黑,米兰也或是罗马,我都会买下一处房产,以供我起居住宿,所以,你的担心是多余的。我早上交代我的管家先生,让他尽快在新都为我找一个能够容身住宿的地方,你看,现在时间已经是中午一点了。我足足给了他三个小时的时间,我想他应该是做事稍微上心点的话,这个时候他已经把这件事情做妥当了。”

“什么,你只给了你的管家先生三个小时,而你却想要他在这短时间内购买一处豪宅?”林丽萍有些不太相信地看着麦克先生。

“三个小时,难道还不够?”麦克先生微微地笑了笑,“在我看来,只要钱足够多,没有什么东西是三个小时买不下来的。更何况,只是区区一套能让我栖身的住所。我想,在时间方面,我给的是够多了。”

林丽萍看着麦克说话的时候总是这样的轻松自在,似乎一切都在他的掌握之中,于是又说道:“麦克先生,你是华盛周董的贵宾,刚好今天我们又拟出了这么好的一个项目,而你是主要出资人,也是我们大家的朋友和尊贵的贵宾,你这样尊贵的身份,可不能随随便便买一处容身的地方栖身就行,这样,作为你的朋友,我们是不会答应的,我们怎么能让一个贵宾去住在一些普通人家居住的地方呢?大家说是也不是?来,大家想一想,把我们尊贵的麦克先生安排在什么地方居住最为合适。”

“哦,林小姐,首先我多谢你的一番好意,不过我想你的担心是有些多余了,我的助手会明白我的意思的,我在纽约曼哈顿的别墅,离中央公园只有五分钟的路程,我在伦敦住在帝国理工附近,旁边就是皇家公园,闲时可以跑步骑马,这是我的爱好,在加拿大,我住在西温哥华,背山面海,美景无敌。旁边不远就是灯塔公园。”

他顿了顿继续说道:“总之,我决定在每一个地方打算小住一段时间,为了能让自己过得安稳而又舒适,我的助手或是管家他们总会给我找到一个合适的起居之处,他们往往把事情住得非常妥当而又高效,他们了解我的生活起居习惯。不用我过多的交代,总能把事情做得令我非常满意。”麦克说道这里扫视了一下在座的众人,众人都是面带微笑却不言语,特别是黄耀祖,一副完全不屑的态度,感觉就像是在听一个小丑在夸夸其谈,或者说就像一个诈骗犯在吹嘘自己的过往经历。

麦克似乎看到了众人的心思,说道“先生们,女士们,我觉得你们就如同很多普通人一样,只有证据摆在面前,你们才会相信,你们要证据,那么我现在就给你们证据。”众人也都看着他,似乎在等待着他的证明。看着这个性格古怪的年轻人又有什么样的新壮举。

只见他拿起电话,按了一个号码,接通过后,他轻描淡写地说道:“管家先生,早上我通知你,我行程有所改变,打算在新都小住一段时间,让你给我安排一处自己的住所,现在,已经是三个小时过去了。你安排得怎么样了?”

电话的声音比较大,现场一片安静,似乎都在等待着电话那边传来的是何种信息,只听听话里说道:“麦克先生,你通知我的时候,我马上就按照你的吩咐,命令手下仆人们分头寻找适合先生你的住所,还好,我们很快找到了一处也许能令你十分满意的住所,它就在海关路,占地10亩,前面靠近港口,方便先生的游艇停泊,后面有花园,左右两边是草地,方便先生举办各种露天宴会,别墅以前是一处投资机构的总裁的居所,总裁先生迁走之后,被一位香港富豪买下,并花了重金修缮改造。并起名为一号公馆,但这位香港富豪并不长期住在新都,他装修之后甚至都没有进去居住过,当我通过特殊途径联系到他并确认购买的信息后,他很爽快的就答应了,我了解先生你的习惯。所以也就自作主张的给他的账户打了款,这不,我们正在按照你的喜好给你换掉里面的家具和用品,不过我敢保证,你晚上就能住进这个舒适的新家了。至于各种手续,这个香港富豪确定这几天会过来和我做各种交接。所以,你给的三个小时,我可真的是一点都没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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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克故意把声音提高了些,“哦,先生们,女士们,你们可知道港口路的1号公馆在哪里?我的助手告诉我,他把我的新家安排在一号公馆。见鬼,这地方我可是从未听说过。”

“一号公馆?”众人都发出了异口同声的惊呼,这个香港富豪当初买下一号公馆的时候可是震惊了不少新都各界人士,因为贝莱德总裁一家搬走之后,闲置了一段时间,后来一位香港富豪才以将近三亿元的价格买下这栋别墅,而且里里外外又重新装修了一番。麦克轻易就买下这栋别墅,那显然是花了大价钱的。

就连刚才还显得有些不屑的黄耀祖也投来了不一样的目光,说道:“哦,麦克,有钱的人我见过很多,但你算得上是独具一格,出手不凡的,我还真是第一次见,1号公馆可真是豪宅,能在里面居住的人非富即贵,我敢说,你能轻易买下这个地方,肯定是花了大价钱的,你的助手不经过你的意见就自作主张的完成了这么大的交易,难道你就不怕他在中间吃你的回扣吗?这可是笔不小的钱,你完全可以在新都慢慢挑选,花更少的钱购买更适合你的。”

“黄耀祖先生,我觉得你这担心完全是多余的,他是我的助手,我随便在一次交易的时候给他一个信息,他赚取的会更多,他如果离开我之后,他就会发现,他一文不值,他在中间赚取的钱是有限的,而他跟着我,为我做事。花我的钱却又完全不向我报账,这是他的幸运,他明白这点的,所以他只会给我省钱。”麦克笑着看了看各位。

一直几乎没有说话的冯琳突然站起来敬了麦克一杯,喝完了,笑着说道“麦克先生,我有些不解,既然你只是短暂的停留在新都一段时间,你买下一处住宅也就够了。可是你已经和刘志平先生约定了买下他的别墅,现在又花上大价钱买下另外一处豪宅,你对买下刘志平先生的别墅满怀信心,似乎在短期内让这笔资金翻倍就如同是探囊取物,胜券在握。何必又多此一举花上大笔资金买下1号公馆呢?”冯琳似乎想用这个问题难住麦克,看他有何新的解释。岂不知又像刚才黄耀祖问的话一样,问了一个愚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