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蓦地想起某次两人一起坐公交车,当时她以为李建昆兜里揣了东西,现在她算是明白其中缘故。
这样一想着,脸蛋愈发红得似要滴出水。
大坏蛋!
“那个……”她一动不敢动,赶紧岔开话题,生怕自己也变得不正常,“后面我没那么多时间陪你了。”
“为啥?”
“想去报社、杂志社多走走,混个脸熟,说不定哪家愿意要我。”
何苦来哉!
李建昆有些心疼说:“咱没必要搞得这么辛酸,我帮你弄家杂志社,既可以经营自己的事业,又能远离职场上的勾心斗角,对社会的贡献只高不低。难道不更快乐?”
沈姑娘撇撇嘴说:“伱先搞定我爸呀。”
说话完全不考虑前提。
“要不咱俩演个戏,让你爸抓住我们躺一张床上,到时岂不等于生米煮成熟饭?”
沈姑娘听得面红耳赤,“还要点脸不?”
“为你,我可以不要。”
“我说我!”
馊主意。
老丈人啊老丈人,摊上这么头倔牛,李建昆也颇为苦恼。行吧,索性晃晃脑子,不去多想,船到桥头自然直,他还真不信谁能把沈姑娘从他怀里抢去!
李建昆双手揽着沈姑娘盈盈一握的小腰,感受着腿上的极致Q弹和柔软。他能在这里坐一宿。
可惜这是首都。
九点钟方向,悄无声息出现一个戴红袖章的大妈,天暗了眼神估计不好使,盯着两人瞅了好一会儿,确认属于伤风败俗的情况后,忽地伸手指来,大喝道:“喂!你俩在干什么呢!”
唰!
沈姑娘硬是吓得一哆嗦,也不知从哪里生出的一股大力,猛地窜起,夺命般奔向公园出口。
李建昆起身瞅瞅大妈,好吧,还是有人能把沈姑娘从他怀里抢走的。
对面首都大妈,就挺无奈的。
“诶你个小青年,干坏事还脸不红心不跳的!走走走,跟我去趟街道办。”
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