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话的同时,他已经检查完子弹,准星已经对准了狼群所在的山坡。
想要在狼群之中找到狼王,事实上并不是一件难事。
尤其是眼前这个狼群只有三十几只狼,林凡想找到狼王就更容易了。
身躯最为强壮,皮毛最为顺滑,位置靠近狼群中央的...往往便是狼王。
狼群之中,狼王大多数时候不会直接参加猎杀,而是扮演指挥战斗的角色,同时也会享受最为丰盛的食物。
这种情况下,皮毛和身躯会渐渐的与普通的野狼产生一些区别。
小主,
也许这些区别不会太明显,但也绝对逃不过林凡的眼睛。
“这一枪,也可以打草惊蛇,吓唬一下躲在深山里的杀人凶手!”
嘭!
枪声响彻林间。
子弹瞬间破膛而出。
噗!
狼群之中,那只体型最大的野狼浑身巨颤。
脑门上瞬间蹦出一道血花,子弹直接从脑袋上贯穿而过,留下一个狰狞的血洞。
一枪秒杀!
嗷嗷!
狼王的尸体直挺挺的摔倒在雪地上,周围的野狼先是愣了一下,随后口中发出凄厉的狼啸,一个个好似受到惊吓一般朝着远处逃散出去。
“搞定!”
林凡长出一口气,随手把步枪丢给了江飞:“枪道偏左,回去好好保养一下,枪膛里面得抹油了...撞针生锈了,撞击子弹的声音不对,弹簧形变严重,也得换掉。”
江飞怔怔的点了点头:“谢,谢谢!”
说完谢谢之后,他才猛地惊醒过来。
我艹,林副厂长一枪就把狼王给秒掉了?
这距离...有百米了吧?
这把步枪是从部队淘汰下来的,莫辛-纳甘M1930型步枪,属于老式步枪。
这么一把破枪,竟然百米开外一枪命中...最关键的是,林凡好像根本就没瞄准,举起枪就直接射击了,这才是最恐怖的。
不对,最恐怖的应该是仅仅一颗子弹,竟然把这把步枪所有的毛病都给发现了。
鸣!
就在众人还没从震惊中回过神来的时候,虚空中的大鹏又发出一声啼鸣。
“哼!”
林凡嘴角一翘:“我就说嘛,这一枪还真把躲在深山里的凶手给吓到了...他,已经被大鹏盯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