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娘俩,嘀嘀咕咕个什么玩意儿呢?”
曹得虎一屁股坐在了板凳上,笑的贼眉鼠眼的,对着曹甜甜竖了个大拇指,“不愧是我曹得虎的闺女,就是能耐!”
曹甜甜一挑眉,嘚瑟的,“那必须的。”
身上匪气,浓稠的都要溢出来了。
自家闺女,往好听了说,那是女土匪。
往不好听了说,那就是能把天捅出个窟窿的……
等等,这俩,好像都不太好听。
哎呀不管了!
反正,这门亲事,曹得虎是相当赞成。
毓家好,毓家妙,毓家呱呱叫。
死道友不死贫道。
反正这闺女,他是养够够的。
“咳,”大队长满脸期待的,“话说,你们这小两口要是结婚了的话,能随军不?
我记着,这一般都可以随军的。”
曹甜甜摇摇头,“不行,他的职位不够,随啥军啊。”
她以为爹娘平时嫌弃,遇见这结了婚的大事儿,还是舍不得自己的。
心里一软,安慰道:“没事儿,我这结了婚,跟没结,区别也不是很大。
到时候住过去,前前后后也就七八分钟的路程,我随时都能回来看你们的。”
曹得虎:“……”
田淑芬:“……”
其实,倒也没那么不舍得。
“哈哈哈哈,”大队长干笑两声,搓着手,“这小年轻,还是得努力往上拼搏才行。”
不能随军咋成啊?
到时候,三五不时就回来,不照样折腾自己?
可转念一想,到时候自家闺女跟毓庆住在一个屋檐下,抬头不见低头见。
那滋味儿……
曹得虎瞬间觉着心里舒服了不老少。
这人啊,就是不能对比。
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
比较起毓庆日后的苦逼日子,曹得虎觉着吧,这三五不时回家一趟坑坑爹娘,也不是不能接受了。
在心里打定主意,见了面,就赶紧催促毓湖那小子往上爬。
真是的,小年轻还是得有压力才有动力。
结了婚,不跟自家婆娘见天的腻歪在一块的话,这婚结的,真是没啥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