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了她的好意。
如今想想都觉得自己混蛋。
从那天起,她经常给我买东西。
零食,衣服,鞋子,甚至是洗面奶牙膏。
我很少在网上下过单,却是学校快递站里的常客。
至于那一千五的生活费,我从未主动提过,她也从未断过。
钱我攒了些,花了些。
攒下来的,我后来给她买了一个金手镯。
为了维持父母离异的人设,我选择寒暑假去电子厂打工。
后来她自己也坦白了身世。
08年,一家人就剩了一个还在上初中的她。
没上高中,就一个人去外地打拼。
刚开始进的电子厂,后来嫌累,挣得少,就不干了。
认识两年,其实慢慢的,我也发现了她的职业。
陪酒的,也陪人。
两年多里,我和她床单滚过不少次。
她的很多花样让我着迷。
对于她的职业,我没有一丝膈应。
或者说,对这个见不得光的职业我就没膈应过。
我不嫌弃她,但也不希望她继续。
我只恨自己,没有能力让她不用做那样的事,而不降低生活品质。
星爷那句“我养你啊”,我完全没有能力喊出来,这和勇气无关。
我毕业后,工作签得很远,她送我去的车站。
我发誓,要狠狠挣钱。
第一个月的工资,全给了她。
她却一再拒收,最后拗不过我,收下了。
有了工作,我也就有了底气。
第一个月,三千九百块工资全给她后,我表白了。
我写了很长很长的一段话表白。
抱着手机等了很久,终于等来了三个字。
“我愿意”
后边还有一句话。
“我准备开家奶茶店。”
我在干工程,总在深山野林里钻。
以后的每个月,我只给自己留点生活费,剩下的全给她。
在微信上,我见证了她奶茶店的加盟,选址,开业。
她的确攒了不少钱,不但开了家店,还买了套房,用我的工资还贷,写我俩的名字。
那时候,我俩的未来是有光的。
工地虽然累,我天天有干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