弭野盗:云南山区存在大量盗匪,蔡毓荣提议加强地方武装力量,并在交通要道设立哨卡,防止盗匪活动扰乱社会秩序。
敦实政:蔡毓荣强调,战后重建的重点在于恢复农业生产,增加粮食储备,同时提倡节俭,减少不必要的开支。他还提出要改善教育条件,加强保甲制度,促进商业发展。
举废坠:对于在战乱中遭到破坏的学校和其他公共设施,蔡毓荣建议尽快修复,并确保地方税赋公平合理,减轻民众负担。
蔡毓荣的这些建议得到了朝廷的高度认可,并被采纳实施。
四、因罪罢官
蔡毓荣在平定三藩之乱中立下了汗马功劳,然而,他在晚年却因个人行为不当而遭遇了严重的挫折。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蔡毓荣因一系列争议性的行为最终导致了他被削官职,这一事件标志着他辉煌仕途的一个重要转折点。
在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调任云贵总督后,蔡毓荣在云南的治理工作得到了朝廷的认可。然而,随着他在贵州进征云南的过程中,与同僚之间的矛盾逐渐显现。蔡毓荣上疏弹劾提督赵赖,称其驻守贵州时拒绝调遣进征的官兵。对此,议政王大臣认为赵赖已经说明了贵州防守的重要性,难以派遣部队,因此搁置了蔡毓荣的弹劾请求。
紧接着,蔡毓荣又弹劾总督董卫国不听从调度,延误了军机。康熙帝对此表示,等到战事结束后再做审议。然而,在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经过调查,发现董卫国并没有违反军令,反而因为在复镇远的过程中立下了功劳。康熙帝因此指责蔡毓荣嫉妒他人功劳并恶意诬告,下令将此事交由有关部门审理。最终,蔡毓荣因这一事件被削去了五级官职,这无疑是对他的一个沉重打击。
到了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闰四月,蔡毓荣被授予总督仓场侍郎的职务。然而,这一短暂的复出并没有持续多久。同年十月,他改任兵部侍郎。就在此时,领侍卫内大臣佟国维等人上疏揭露了蔡毓荣涉嫌贿赂的行为。他们指出,侍卫纳尔泰曾在出使云南时接受了蔡毓荣儿子蔡琳赠送的九百两白银。此外,内务府还收到了一名名叫文定国的革职知州的揭发信,信中声称蔡毓荣在进入云南后将吴三桂的孙女纳为妾,并且纵容了叛逆分子。
这些指控极为严重,涉及到了贪污受贿和包庇叛逆,直接关系到蔡毓荣的忠诚和操守。案件很快被提交到刑部审理。经过审讯,蔡毓荣的罪行被确认属实,根据当时的法律,他面临的是死刑判决。然而,康熙帝考虑到蔡毓荣在平定三藩之乱中的贡献,最终决定赦免他的死刑,改为籍没家产,并将他和他的儿子蔡琳一同发配到黑龙江戍边。
结语
蔡毓荣的一生充满了起伏,从早期的官场新星到后来的平叛英雄,再到最后的被贬官员,他的人生轨迹反映了当时社会的政治环境和个人命运的无常。尽管其晚年遭遇不幸,但蔡毓荣在治理云南期间所做出的努力及其提出的政策,仍然在历史上留下了深刻的印记,对于研究清朝初期的历史以及地方治理模式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