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跟着,肥肉一颤一颤的,三两步便已冲到他跟前。
那叫一个热情似火,一把搂住他的胳膊,满是肥肉的脸颊,更是笑得眼睛都成了两道缝。
“我是一大早就在门口等着,可总算把贤婿你盼来了……”
又回头朝紧随而来的李芳华一声大笑,“夫人,瞧瞧,瞧瞧,我亲自挑的女婿,俊俏不俊俏,跟晚晴丫头般配不般配?”
又眉头一皱,“不过贤婿,几个月不见,你看着好像瘦了些啊!”
“这样不行啊,再有两三月,你和晚晴丫头就得成婚了,你得赶紧把身体养结实一点啊!”
李芳华也是面带微笑,在他身上上下打量着,一副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喜欢的姿态,“不错,不错,看着就讨人喜欢!”
“日后早点给咱生个大胖孙子,肯定也是个俊朗小哥儿!”
“嘶……”顷刻间,王修心中猛地一个激灵,后背凉飕飕的。
卧槽!什么叫“得赶紧把身体养结实点”?你们要做啥?
还有,这场面怎么跟想象的不一样?
尽管这大康朝文风鼎盛,男子最重骨气名节,多少人宁肯饿死也不愿做别人家的上门女婿……毕竟,那是羞煞先人,死后名字都不能上族谱的事。
可这苏家,终究是据说家产近百万两的大富商……即便要招赘婿,可找个智力正常的,甚至饱读诗书的才子,应该还是轻而易举吧!
还有,退一万步讲,即便是实在没得选了,婚书也签了……
可依照我王老爷现在这条件,又穷又傻的,入赘过来也注定吃闲饭的……难道不应该表现得嫌弃一些冷淡一些吗?
这赘婿,不就是遭白眼受欺负,然后恼羞成怒喊上一声“莫欺少年穷”的吗?
难道,只有一个解释,那苏大小姐,根本就是遗传了这苏老爷的基因……
虽有点才气,可长着水桶腰大象腿,甚至还满脸痦子,别说纳赘婿,根本连嫁人都难?
实锤了,看来老子今天,想方设法也得退婚的决定,是英明正确的,思路绝对是清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