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吧,你们到底与二皇子怎么回事?”
隆升客栈后巷,送走了金世奇的芸娘马不停蹄的将孙朝阳揪了出来问话。为什么说是揪出来的?因为这小子怕露相,直接藏到废弃的灶台里,搞得满脸都是锅底灰。
“嘿嘿!”
孙朝阳得知金世奇等不及走了,当场咧嘴一笑。漆黑的面孔配上一口森白的牙齿,活像大漠传说中的穴居魔族。
只见孙朝阳笑着从田九郎手里接过湿巾,不顾冬季湿巾寒冷刺骨,在脸上胡乱抹了一遍后说道:“其实也不是啥大事。你们金国这二皇子,虽然在金国是个人物,但去了楚国、秦国还是不够看的。”
“你给我说重点!”
芸娘知道,这种事问李焕仙是不可能问出来的,故而只能在孙朝阳身上做文章。瞧着芸娘有些发怒,孙朝阳生怕这母老虎把自己赶出去,急忙安抚道:“姐,您别生气。我三哥的事,我肯定是不能说。毕竟他的事,你们两口子自己掰扯。但有些事我能说,我们在楚国哥兄弟四个,老大不管事,三哥又……喜欢在外面疯跑,所以我与二哥感情最好。话说六年前,金世奇来楚国装龟蛋……”
其实就算没有李焕仙在秦国截胡金世奇,那金世奇也不会放过李焕仙。起码,就看在李焕明的面子上,金世奇也得宰了李焕仙泄愤!
为什么?
大家还记得天诛令吗?就是在楚国时,未入丹顶苑地下祭坛之前的东西?
那么一小块木牌,基本上把在场所有人的底裤都扒干净了。其中,自然有李焕明的罪恶。
天诛令,楚国李焕明。天历卯阴一百四十一年,夏。校场比试,屠杀军官七人,其罪当诛。
李焕明的本事有多大?不提一身暗境顶峰的功力,光是蛮力就堪称力大无穷,有手猎虎豹的能耐。如此了不得的人物,为何会在校场比试中大开杀戒呢?
别人也许不清楚,但李焕仙如今肯定明白。他那二哥,表面看起来玩世不恭,其实看问题比谁都看得明白。若论李家谁最老谋深算,那李焕仙都排不上号,肯定是他老子李圣千与二哥李焕明智力最胜。
毕竟李焕明是天底下唯一一个仅靠玩脑力,就把圣无心算计进去的狠人。这等人物,岂会是做事不深思熟虑的人?
他们与金世奇的恩怨,就是从那屠杀的七人军官中来的。金世奇嘛,来楚国游学还嘚了八瑟的,孙朝阳与李焕明自然看不惯他那熊样。借着校场比武的机会,把金世奇随身携带的七名护卫全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