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1章 高雅.

人人都爱年轻漂亮的。

就算是潘凤也一点儿不会免俗。

在他的记忆之中,蔡琰好像一直都是那个美丽的姑娘。

但当他再次看见时,他这才发现已经完全不一样了。

这姑娘和他想象之中的样子完全不一样了。

似乎这么一下就将他想象之中的滤镜给完全打破了。

他也不想再欣赏什么琴声了。

带着人直接就离开了。

等到他从琴舍里面出来之后,又回头看了一眼,他的眼中在微微动了动,说道:“老了啊。”

“都已经老了啊。”

“就算是我也已经老了……”

“只要是人都会老的。”

“不过,要是有年轻漂亮的,吾也还是更喜欢那年轻漂亮的。”

“是这样的啊。”

“不仅仅只是我这么想的,任何人都是这么想的。”

“这并不奇怪。”

“要是不喜欢才奇怪了吧!”

“华歆那老东西,一把年纪了,不是还娶了一个年方二八……当他孙女都小了两岁的小姑娘做小妾吗?”

“只要是男人都这样。”

“我估摸着……”

“女人其实也应该是差不多的,只不过,女人没有得到那么多机会罢了。”

“男人在这个世界所得到的机会更多。”

潘凤说着在微微摇了摇头,他心中对蔡琰的美好滤镜被打碎了之后,脑子里好像一下就忘记不了,那苍老模样,干枯的皮肤,一条条的皱褶。

街头之上,有那些年轻漂亮的小姑娘走过时,那水嫩的肌肤,让他是心之向往,相比之之下,更是感觉到蔡琰那模样,光是想想就浑身起鸡皮疙瘩。

尽管他自己也老了,他和蔡琰比起来,其实没有好到哪里去,更别说他常年在外打仗,日晒雨淋的,皮肤粗糙得就像是干枯的老树皮一样。

但他依旧会去嫌弃别人。

这大概就是人的劣根性。

他现在已经身居高位,他现在已经有了更多的选择了。

一面是更多的年轻漂亮,肌肤水嫩的小姑娘,一面是苍老不已,皮肉褶皱,最多也只能算是个风韵犹存,风韵犹存可能都已经算不上了。

随便让一个正常人来选择,该如何选呢?

任由谁来了,这也会选择前者啊。

除非是有谁心里比较变态,审美比较扭曲的,这次才会选择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