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还有公司?

“一家人团圆才算年,你回来才算年。”

一个月后,有家餐饮的会议室内,张有志带来了一名50多岁的律师,这人叫做金正民,是金度律所的高级合伙人,也是业内顶尖律师。

“劳烦金律师过来了。”李春和客气的说道,毕竟这种咖位的大律师,咨询费都是按分钟收费的。

“李董客气了,我又不是义务劳动,这么大一个单子,我怎么能不上门啊。好在一手续都已经办好了。”金正民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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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快?”李春和惊讶道,从春节前到现在也就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

“好在外国人春节是不放假的。”金正民幽默道。

“不开玩笑了,我现在就和几位讲一讲事情进展吧。我们用李董、王董以及二位的三个孩子的名义,分别注册了属于各位的BVI公司。然后又按李董和王董的要求,五家公司共同参股成立了明景资本BVI公司。李董王董各占明景投资10%股权,李景晴、李景晰各占明景投资5%股权,剩下的70%股权,按二位的要求,由李景明的BVI公司持股。”金正民扶了扶眼睛说道。

这个股权分配方案,李春和夫妇提前就和大儿子商量过。李景明是不想占如此多的股份的,但父母觉得整个家庭的发展都是大儿子的功劳,非要让其占大部分股份,李景明拗不过,只能接受父母的安排了。

“明景资本全资控股在开曼成立的明景投资,明景投资全资控股在香港成立的明景香港。明景香港全资控股内地成立的明景集团。”

“而明景集团旗下全资子公司由餐饮板块的有家集团、服装板块的华裳集团、零售板块的哈啤集团组成。”绕了一大圈子,金正民终于捋清楚了李家企业的股权架构。

“还有互联网板块的艾克斯科技、地产板块的明景地产、以及影视板块的明景传媒也要加进来。”李景明突然开口说道。

“儿子,你在外边还有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