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一出,黑夜降临的会更快,程筝五点五十到了酒店房间,来了兴致,说要带贺衡恩去外面走走,找一家年纪比他们还大的小店去吃点味道正宗的本帮菜。
“第一次自己来陌生的城市出差,感觉还挺不一样的。”
贺衡恩和程筝一起在街边散步。这里离黄浦江不近,去不了传说中纸醉金迷的外滩,他们对那里也没有那么好奇,贺衡恩去过两次,程筝更愿意和贺衡恩在人少的地方说说话聊聊天,索性越走越偏,找了条安静的街道边溜达边闲聊。
“我以为自己会不适应呢,会不习惯在哪都不熟悉的地方和一堆不熟悉的人谈天说地,不习惯一个人去很尴尬的融入进他们的圈子里,奉承自己甚至都没见过几次面的老板,来了才知道,就也还好,平常心对待吧。”
“你长大了。”贺衡恩只是说。
“我也是这么认为的。”程筝笑起来。
“你应该是知道的,曾经我特别恐惧这样——就是一个人去做事情,倒不是因为自己真的什么都不懂,单单认为自己干不好而已。”
“怕说错话,怕没眼力见儿,怕脑袋锈住,该说的该做的想不到,傻愣着,也怕别人嫌弃我笨,碍手碍脚的给他们添麻烦。”
“高考结束那年,越到开学就越紧张,谁让我没去过大城市呢,在重庆,市区我都没去过两次,更不清楚外面的世界发展到哪了。”
“一想到北京,我脑中立马自动浮现出关于它大都市的场景,很科技化,车水马龙,柏油路立交桥,那些我看不懂的交通牌子,哪里能走哪里不能走我都认不出。”
“更要命的是,我还做好了四年都呆在学校的准备,在学校图书馆坐半天,比出去迷路丢人更好。”
“结果啊,刚开学就认识你和陈一了,你俩太可以了,土生土长的北京人,跟着你们,我还愁别的吗?就这么慢慢慢慢的,我对北京也熟悉了。”
“我认识北京的过程,本该是一段迷茫、痛苦、厌烦、抗拒且冰冷的自我折磨,因为有你们,北京的急躁都显得更加平和了,我很温和地和北京握手言和,没去承受它有可能带给我的攻击。”
“大学四年我和你学如何与大城市相处,过去的一年我和你学如何与这个社会相处,有句话怎么说的?知世故而不世故,你就是个好律师,是个好老板,其实你也是个好儿子——”
“现在也是个好丈夫。”程筝不自在地摸着鼻尖。
贺衡恩深深看向他,随后扑哧乐出来:“是嘛?你也是个好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