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电脑,高宇没有像平时一样选择玩游戏,而是点开了一个叫《洋柿子》的小说网站。
打开作家后台,一本刚刚十几万字的小说正静静的躺在那里。
赫然就是:
《鬼吹灯》
这本小说,可以说是高宇前世最爱看的一本了,他看了十几遍,对里面的各种情节可以说是如数家珍。
他前世看的时候,还想着以后自己能不能演小胡呢,可惜翻拍的时候他名气还不大,也是没有如他所愿。
穿越到这个世界之后,他的想法也很简单,就是想把这个故事分享出来而已。
可是谁知道这个世界的小说竟然这么不堪,以他的破烂文笔都只是略微出手,就发现已经没有了对手。
可以说是。
催更与收藏齐飞,赞美共打赏一色。
仅仅十几万字就已经来到了排行榜第三的位置,就这还是因为他三天两头更新一章的缘故。
小主,
在电脑上高宇噼啦啪啦一顿操作,仅仅花费了五个小时,就轻松写完了一章。
看了一眼时间,好家伙,都三点了,还好明天不上班。
“唉。”
高宇叹了口气。
以前他觉得写小说有手就行,可是到他了才知道原来那么难。
自己心里有大纲有情节,还是如同便秘一样,哼哼嗤嗤几个小时才能写出一章。
他现在,对那些能日万的触手怪感到无比钦佩。
同时也想向以前骂过的渣更作者道个歉。
将写好的章节上传,高宇打开后台评论看了起来,这是他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