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观上,“白驹II”级的前桅杆与指挥塔、舰桥等融为了一体,形成了塔型桅的整体式样,后桅杆则依然保持着传统的三脚桅结构。
为了保持较高的航速,舰上安装有四套齿轮减速式蒸汽轮机,四轴推进,配套装有十二座高压重油专烧水管式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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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输出功率115,000马力,设计航速27节,15节航速下的最续航力为8,000海里。
由于受到排水量的限制,“白驹II”级在设计上根本不可能达成“理想型战舰”的目标,只能在一些性能上做出牺牲,并尽量保持机动、火力和防护之间的平衡。
其中表现在火力上,就是无法安装像以往那么多数量的主炮,导致在齐射中炮弹的投射量出现了大幅下滑。
出于均衡性等多方面的考虑,海军为“白驹II”级选择了四组双联装的主炮布置方式,四座炮塔呈两两背负的沿中线安放于前后甲板。
这八门1923年型50倍径406毫米主炮,最大射击仰角为40度,最大射程38,000米。
“白驹II”级的副炮为十六门1916年型50倍径152毫米炮,以双联装炮塔的方式,对称的列于两舷,并分作上下两层摆放。
对防空的重视程度进一步得到提高,1917年型40倍径100毫米高射炮的数量被提高到了六门。
此外舰上另装有八座双联装最新研发的1925年型70倍径37毫米高射炮,这款高炮的性能十分优异,此后被广泛应用于国防军的各型战舰,并不断得到升级改进。
“白驹II”级的主副炮皆设有最新式的独立的火控系统,正常情况下舰上还搭载有三架,可用于侦察和观瞄的水上飞机。
为了便于这些飞机快速起飞,在舰艉的上甲板装有两座飞机弹射器,以及一部回收飞机的吊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