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抬头,便看到一辆军绿色的装甲车从河岸对面直接冲了过来。
他瞬间明白那是敌人!
因为灯塔如今没有装备那样子的装甲车,八个轮胎,似乎是全地形设计,但车是全敞篷的,没有顶棚,没有挡风玻璃,和霉菌现在装备的任何一款装甲车都完全不同。
他立刻端起冲锋枪,口中叼着香烟,疯狂的大喊:
“God bless Amercia!!!!!”
然后扣动扳机,向着那辆装甲车发动扫射。
这场面简直是要草泥马燃起来了,如果这是一部美式主旋律电影的话,那么这个霉菌大兵肯定就是电影的主角了,并且这一幕也会作为他的名场面被人铭记。
但可惜这并不是。
装甲车上的人完全无视了大兵的持枪扫射,任由其子弹倾泻在自己和装甲车的车身上,等到距离近了,他一边单手控制着方向盘,一边也拿出一把冲锋枪来。
突突突!
子弹倾泻,霉菌天兵也没有肉身成圣,被一颗子弹扫中脖子,他眼睛暴突,捂着脖子倒了下去。
而那引擎声快速靠近,在意识消散之前,霉菌大兵看清了敌人的样子,是个留着滑稽可笑的山羊胡,皮肤跟树皮褶皱干枯的男人,他举起枪,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大兵的眉心。
砰!!!
没有废话,一枪确实收走了这个大兵的性命。
裘千尺照例舔包,将这个大兵留下的所有武器搜刮走,但却不是直接就近找地方藏起来,留给其他分身使用,而是将之放在了自己驾驶的山猫全地形车上,然后再跳上车,沿着河岸搜寻更多的敌人和机会。